河南省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第三批新增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案件的通报
来源: 作者:执法监督局 时间:2021-12-24 09:20 浏览人次

  7月15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河南反馈意见、省委省政府部署综合整治后,部分地方政府落实“零容忍”遏制新增问题不力,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仍整而不治、禁而不止;部分企业及个人仍无视法律法规,顶风违法,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引发群众不满。现将近期发现的5个新增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

  1. 平顶山汝州市河南永瑞粟农业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非法采矿案。平顶山汝州市河南永瑞粟农业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无视生态环境保护禁令,以建设生态庄园为名,在平顶山市汝州市夏店镇黄沟村西北侧非法采矿,严重破坏伏牛山脉周边重要生态环境。

  2. 平顶山汝州市夏店镇平进军非法采矿案。平顶山汝州市夏店镇夏南村村民平进军无视生态环境保护禁令,在汝州市夏店镇刘窑村北侧非法开采石灰岩矿,严重破坏伏牛山脉周边重要生态环境。

  3. 安阳林州市临淇镇陈栓根非法采矿案。安阳林州市临淇镇欠十步村村民陈栓根无视生态环境保护禁令,在林州市临淇镇欠十步村非法开采石灰石矿,严重破坏太行山脉和太行大峡谷森林公园周边生态环境。

  4. 鹤壁市淇滨区鹤壁市璟鸿生态农业旅游公司非法采矿案。鹤壁市淇滨区鹤壁市璟鸿生态农业旅游公司无视生态环境保护禁令,以建设生态采摘园为名,在鹤壁市淇滨区上峪乡柏尖山村东侧非法采矿,严重破坏太行山脉周边重要生态环境。

  5. 三门峡市陕州区中铝矿业有限公司违规委托他人非法采矿案。中铝矿业有限公司无视生态环境保护禁令,在2016年取得三门峡市陕州区观音堂镇南谢村铝土矿采矿权后,不按法律规定组织开采,以签订委托施工合同的名义将采矿权非法转让给借用采矿资质的个人贾秀身,贾秀身对矿区进行分割,致多个“施工队”长期无证、无序、越界开采,并擅自改变开采矿种开采煤炭、建筑用石料以及铁矿石等矿产资源,严重破黄河流域周边重要生态环境。

  现责成汝州市、林州市、鹤壁市淇滨区、三门峡市陕州区等市(区)党委、政府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牵头从严做好问题处置,向社会公开通报处置结果。责成当地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成员单位依法从严开展处置工作,自然资源、林业、生态环境等部门要依据职责立即责令停工整改,严格立案查处,坚决对人对事处理到位;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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