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自然资源厅获悉,我省改革用地审批制度,开辟县(市)、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用地审批直通车,全面重塑用地报批流程,进一步扩大了县级及开发区用地自主权,提高土地资源配置效率。
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各县(市)建设用地由县(市)直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审批,设区市政府管理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建设用地由开发区直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审批;济源示范区、县(市)管理的省级及以上开发区,经济源示范区管委会、县(市)政府委托,可由开发区直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审批。
与此同时,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增存挂钩”核算计划,直接下达至县(市),由县(市)统一安排项目,省级统筹配置和调剂计划指标。
开辟用地审批直通车后,我省现行的县(市)、省辖市、省三级用地审查报批程序变为两级,不论是用地审批,还是计划指标下达,都不再经过省辖市这一环节。一般项目用地报批审批时间从24个工作日压缩至12个工作日,省重点项目从19个工作日压缩至7个工作日。
根据改革方案,直报事项主要有两部分。一是依法由省政府审批或省政府转报国务院审批的建设用地。主要包括:单独选址项目、乡镇批次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城市批次农转用和土地征收、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土地征收,使用跨县域指标以及郑州市、开封市、洛阳市、平顶山市、安阳市、焦作市、新乡市、南阳市等报国务院审批规划的八个城市中心城区增减挂钩试点项目。二是依法由省自然资源厅审批或省自然资源厅转报自然资源部审批的建设用地。主要包括: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先行用地、使用县域内指标增减挂钩试点项目。
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开辟用地审批直通车,是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放权赋能改革要求,推动县域经济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在大幅压减审查审批层级的同时,进一步优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这对于服务保障好项目建设、实现明年我省经济增长“开门红”具有重要意义。
据悉,跨县域项目和市辖区(开发区以外)项目仍按原方式办理。2022年1月1日前已组卷上报省辖市审查的,仍按原程序办理。直报事项根据省有关政策、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和承接能力还可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