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到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立法调研
来源:法规处 作者:娄恒 时间:2021-12-02 08:02 浏览人次

  11月3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李诺民带领调研组到省自然资源厅就《河南省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工作进行调研。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杜中强、杜清华参加座谈会。

  会上,调研组听取了河南省矿业权管理工作概况、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进展、《条例》立法工作开展情况、省自然资源厅立法工作、《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立法工作进展等情况汇报,对省自然资源厅前期成立专班、建立机制等工作开展情况给予充分肯定。

  调研组指出,《条例》立法工作程序严格,时间紧、任务重。一要把中央、省委省政府相关意见、指示收集齐全,汇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明确立法依据、制定立法提纲;二要摸清露天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实际工作中存在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立法实效;三要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把握好各时间节点,整合立法程序,确保明年三月底前形成《条例》草案初稿,争取2022年底审议通过。

  省自然资源厅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全力做好《条例》立法工作,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兼顾依法行政、经济发展等方面,全力以赴、扎实推进,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出台一部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好法,推动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厅机关相关处(室、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编辑:厅宣传办  卢博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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