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林长制,青山不负人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朱彧 时间:2021-11-18 11:48 浏览人次

  日前,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按照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要求,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为主,坚持绿色发展、生态惠民,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建立健全党政领导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林长的森林草原保护发展责任。

  2017年,安徽省在全国率先探索实施林长制改革,建立起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体系。目前,全国已有21个省(区、市)探索实行林长制,加强森林资源保护责任落实,实现了生态得保护、林农得实惠的“双赢”。

  当好一方林长,护好一方生态,带富一方百姓,盘活林业资源。林长制,绝不是简单的“冠名制”,而是“责任制”,巡林巡草,保护治理……做了林长,意味着要肩负起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因此,要让林长制落地开花,必须要签好“责任状”,严格兑现奖惩。

  各级林长主要负责组织指导责任区域开展森林资源培育保护、森林生态修复、森林防火和执法监督管理等。有林长担责,森林保护就划清了“责任田”,山有人管、树有人护、责任到人。在此基础上,全面建成分级管理的林长制网络,实现组织体系全覆盖,从而真正让林长制落地见效,既“有名”又“有实”。

  没有考核就没有管理。笔者认为,各级管理部门要切实将考核制度“立”起来,以严格的考核机制保障林长制落实。正所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遍,对重大问题必须依法依规查处到位,使压力变动力、制度变业绩。同时奖惩分明,林长履职到位、成效显著的,要予以公开通报表扬和奖励。

  全面推行林长制,除了必要的奖惩机制,林业科技支撑也不可或缺。通过科技创新,让林长制改革充分释放出“生态红利”,才能真正实现生态惠民。此外,森林资源培育管护需要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各级还应加大经费投入,确保林长制良性运转。

  近年来,在自然资源管理中,河长制、田长制、湾长制等相继推行,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整体,为了全面呵护生态系统,促进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各种“长”之间还需加强协调配合,做好职责衔接,从而形成合力,产生整体效应。

  人不负青山,青山必定不负人。相信只要林长制改革以“林”为纲,明确职责、强化监督、严格考核,林长制必能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让祖国的绿水青山更加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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