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1日从全省自然资源重点工作推进会上获悉,我省自然资源工作将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聚焦高水平规划、高标准保护、高质量保障,当前重点做好六项工作。
——年底完成省市县乡四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作为承担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任务的责任部门,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将更新理念,吃透情况,改进编制方法,破解主要矛盾,准确、深刻把握省情、市情、县情,重点搞清人口、资源、环境等变化趋势,把主体功能分区细化到乡镇,制定空间发展策略,明确哪些地方重点发展,哪些地方重点保粮食,哪些地方重点保生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优化国土空间布局,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做到多规合一,前瞻30年、编细15年,为长远发展留足空间。
——集中精力推进灾后恢复重建。要抓住政策窗口期,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用活用好政策,强化用地保障,提高审批效率,谋划实施一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一方面要摸清需求,建立重建项目用地保障清单,按照省政府公布第一批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清单,搞清用地需求。另一方面要用好政策,分片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现场办公,现场解决问题,确保重建项目应保尽保及时保。同时,围绕地质灾害防治、生态建设等方面,做好项目谋划申报工作,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支持,推动实施一批自然资源领域恢复重建项目。
——打好“万人助万企”和“三个一批”用地保障主动仗,加快实现由“项目找土地”向“地等项目”转变,全力以赴保障好发展第一要务。对省以上重点项目,特别是纳入先进制造业和新兴产业“四个清单”的项目,使用计划指标保障,做到随报随批。对未纳入重点项目清单的项目,严格实行“增存挂钩”,允许各地预支使用指标,年底算账核销。同时,加大“标准地”出让力度,梳理出让存在的难点、堵点、痛点,实现年底前在全省全面推开。
——坚定不移从严保护耕地,将在法规制度、新增耕地、管制规则和田长制等4个方面下功夫,探索制订适合我省实际的保护耕地的地方性法规,构建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耕地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各地一定要利用好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增减挂钩等途径,千方百计有效增加耕地面积和质量。未来,将制订农用地内部用途管制规则,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依规转用的要有补偿措施,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坚决制止“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此外,省自然资源厅还对高质量抓好“天眼”系统建设和抓好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点工作提出了要求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