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全省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处罚行为,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豫法政办〔2020〕1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职能调整和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我厅组织对原河南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相关制度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1年9月18日前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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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请在信封注明“行政处罚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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