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我省第四十五批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的通知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8-25 16:41 浏览人次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我省第四十五批《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及执业印章即日起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审批通过准予注册的注册测绘师,名单如下:

  (一)准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37人)

  苏怀坡 赵万东 张志远 郭玉芳 胡亚杰 杨 鹤

  赵哲武 李育雷 李倩倩 周福星 张宪柱 张 强

  任锋伟 钟 斌 程亚磊 王渊博 鲁欣宇 曹雪琴

  孙庆华 李洛伟 石如月 尚国伟 张永东 李 萌

  王景强 任聪慧 贾智乐 胡 飞 翟 皓 林 博

  王 鹏 余 力 崔太岷 周玉峰 徐静静 刘晓华

  李 聪

  (二)准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13人)

  李志萍 刘 航 任 伟 陶青旺 黄 振 李 桐

  王 俊 孙 飞 黑君淼 边 亮 蔡海峰 王 喜

  周雪丽

  (三)准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5人)

  王 兵 崔占奎 郭子珍 王春艳 邓 勇

  (四)准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5人)

  王智超 张碧波 董 佩 周懋然 谭先科

  (五)补办注册

  陈少锋

  二、领取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三、领取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18号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行政服务中心

  电 话:0371-68108035

  (来前请先电话告知,严格落实当地疫情防控要求)

  四、有关要求:

  1.自本通知发布1个月内,注册测绘师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领取。如委托经办人领取的,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

  2.若为延续注册或注册有效期限过期后逾期注册的,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若省内变更注册,原注册证不变,原执业印章作废,需拿原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执业印章。若由省外变更注册到本省,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一同作废,需拿原注册证和执业印章更换新的注册证和执业印章。

  3.根据《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测绘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测绘师注册证》和执业印章在有效期限内是注册测绘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测绘师本人保管、使用,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遵照执行。

  • 版权所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28
  • 网站地图 备案号:豫ICP备15002648号-2 郑公备:41010002000049
  • 技术支持: 河南省地理信息院 大河网 技术支持电话:0371-68108608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