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
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2020年11月13日至11月28日,省委第十一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组对我厅开展了专项督察。2021年3月18日,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了反馈意见交办会。针对督察组移交和指出的问题,我厅细化整改任务,建立整改清单,逐项狠抓落实,承担的各项整改任务均按时序进度推进,取得了整改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公开如下:
一、总体情况
省自然资源厅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会等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政治责任,扎实有效做好整改工作,确保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厅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
省自然资源厅高度重视污染防治工作和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多次开会研究部署污染防治攻坚战和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厅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部署。成立由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厅污染防治攻坚战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通过建立组织,明确相关负责人,建立健全沟通联络机制,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在厅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二)制定方案,加强工作统筹
制定了《河南省自然资源厅落实省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情况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情况整改方案》。方案在明确整改原则、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的同时,也明确了每项整改任务的牵头单位、整改时限,确保各责任单位按照分工,稳妥有序、扎实有效地推进整改工作。
(三)强化督导,提升整改成效
结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事项,厅党组专题研究,制定厅级领导和处室分片负责制度。厅级领导带队开展督导,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案件和省委专项督察发现的矿山开采、绿色矿山建设、矿山生态修复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等问题开展实地督导,深入了解整改进展情况,确保各地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一项“思想认识还不够深入”
1.厅党组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每次党组会第一议题。
厅党组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作为每次党组(扩大)会议第一议题,确保厅领导班子成员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上来,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河南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2.把学思悟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结合。
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把组织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史学习教育内容,不断提升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通过多种形式学习和交流研讨,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
3.强化培训教育,不断深化落实。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需要,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重大任务,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先后在成都、杭州和上海组织举办国土空间规划县(市)长、厅机关干部培训班。培训班邀请中国城市设计研究院、清华大学、成都大学、浙江大学、四川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国土空间规划领域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领导、专家,重点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指导思想、新理念、体系建设、国土综合整治等专题内容进行系统培训,提升运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规划的能力水平。
(二)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二项“‘三山’整治工作成效有待提高”
1.加快推进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
一是加强日常监管。通过月报、年报、遥感解译等方式进行日常监督,建立“三区两线”范围内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治理台账及重点省辖市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台账,先后分两批次10个抽查组,按照不少于5%的抽查率对全省2359个历史遗留矿山治理实际情况进行实地抽验核查,结果公开通报,并要求各地按照省厅核查反馈问题,举一反三,深化整改。
截至2020年底,全省“三区两线”范围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及郑州市、洛阳市等8个重点省辖市历史遗留矿山治理率均达到75%以上,超额完成省定目标。
二是强化项目管理。组织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对批准实施的生态修复项目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各地根据中央环保督导通报的典型案例所指出的问题,严格认真自查整改。省厅进一步完善项目监管程序,加强验收和督促。
2.严厉打击借生态修复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源头严防,严格规范生态修复项目管理。正确把握和运用国家给予的历史遗留矿山“开发式治理”政策,严禁借“开发式治理”生态修复项目之名进行非法开采。首先把好准入关,“生态修复项目”必须先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和土石料利用方案;其次对正在实施的各类生态修复项目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编制的生态修复方案施工,杜绝不按设计方案施工行为发生;第三对各类生态修复中产生的剥离物,按照要求纳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竞价销售,所得收益用于本地区生态修复;最后是加强对财政资金项目的监管,严把招投标、设计、监理、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严格资金绩效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经得起审计部门的审计和自然资源部的考核评估。
二是过程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为规范矿业管理秩序,严厉打击借生态修复之名行非法采矿之实等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以来,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等方式方法及时发现非法采矿线索,从严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采矿行为。对非法开采情况严重、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矿业管理秩序混乱的地区,适时开展 “磐石行动”专项核查,截至目前总计摸排疑似违法采矿图斑101宗,共发现疑似违法问题图斑37宗,已第一时间要求地方从严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三是创新工作机制,探索实施“一网两长”制。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0年11月在全省实行“一网两长”制管理,构建以田长和山长负责制为核心的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自“一网两长”制推行以来,坚持问题导向,把构建网格化监管责任体系作为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的重要抓手,实施了统筹部署试点先行、全省推广定期推进、压实责任全员入网、研发系统全员使用、统一指挥快速反应等一系列举措,持续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目前,全省“一网两长”制工作开展有力有效,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三)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三项“矿山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
一是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统筹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科学制定绿色矿山建设目标,严格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断丰富绿色矿山激励政策。通过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的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模式,不断完善政策体系、深入企业一线帮扶。截至目前,我省绿色矿山企业达203家,其中有92家矿山企业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总数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第一。
二是加强对矿山企业监督管理。按照“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要求,强化矿山开采全过程监管,监督管理矿山企业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边开采、边修复,有效降低扬尘等污染,最大限度减少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和破坏。
三是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强化矿山企业主体责任,及时宣传新的控尘政策,督促企业及时解决日常生产中出现的扬尘问题,深度引导矿山企业的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
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快速、全面、彻底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落实。进一步完善差异化应急管控制度,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机制。加强巡查暗访和现场督导,对重视不够、行动迟缓、工作不实、措施不力,影响全省重污染天气应对效果的,依纪依规追责问责。
(四)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四项“地下水监测、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1.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实现全覆盖。
配合省生态环境厅开展河南省地下水环境质量考核点位优化调整工作。经技术人员现场踏勘、多次论证后,全省的地下水考核点从现有的46个考核点增加至76个,调整后的考核点位达到了全省15个三级水文地质单元以及18个地级市的全覆盖,并且点位分布较为均匀。
2.加强建设用地污染风险管控。
一是完善数据支撑,加强风险管控。根据职责分工,建设用地污染地块清单和空间信息由生态环境部门提供,污染地块均为存量建设用地,用地项目主要为化工企业类。目前,根据省生态环境厅提供的清单和登录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逐地块下载了污染地块矢量数据并关联至用地审批一张图系统,进一步加强对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的风险管控能力。
二是加快“一张图”系统开发。目前,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软件开发已基本完成,正在开展系统功能完善工作。待“一张图”系统开发成熟并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后,根据省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分工,将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空间信息纳入“一张图”汇总管理。
(五)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五项“自然保护区内历史遗留问题不容忽视”
1.以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为抓手妥善解决自然保护区内历史遗留问题。
2020年以来省林业局按照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统一部署,认真组织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目前已按照要求完成并上报了《河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通过整合优化将重点解决自然保护地内历史遗留问题。下一步将按照国家部署稳妥有序推进,从保护地内调出永久基本农田4.69万公顷,城镇建成区0.08万公顷,开发区0.30万公顷,调出村庄1.38万公顷,调出矿业权1.91万公顷,人口减少88万人等。
2.认真组织沿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鱼塘退出。
按照自然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组织沿黄各市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鱼塘进行了全面清理。截至6月底,完成核心区、缓冲区鱼塘清理1020个、面积1251公顷。目前,结合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沿黄各市正在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鱼塘清理工作,2022年年底前,全部完成核心区、缓冲区内鱼塘清退和生态恢复。
(六)省委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第六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需进一步提升”
1.统筹划定三条控制线。
一是生态保护红线基本划定落地。建立了由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在以往工作基础上,历经近2年时间,统筹推进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编制形成了《河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报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落地。
二是科学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按照自然资源部近期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的工作要求,我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通知》,力争早日全面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划定成果上报等工作。
三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按照中办、国办下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自然资空间规划函〔2021〕12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指南》,明确要求依据国土三调成果,对不实永久基本农田全面梳理整改补足;对位于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国土三调现状为耕地的永久基本农田予以调出。目前,各地正在积极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
2.科学编制我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等专项规划。
一是《河南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规划》形成中期成果。一方面依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开展专项调查,进一步摸清黄河流域自然资源家底,形成了黄河流域(河南段)专题数据库并实时更新,做好基础数据支撑,初步建立了黄河流域基础地理信息平台;一方面开展重大问题研究,形成了《河南省黄河流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和制度研究报告》等14个专题研究成果。目前,已形成国土空间规划文本、图件等一系列成果。
二是《黄河生态廊道建设规划》形成中期成果。针对黄河中游、下游不同的地形地貌特征,因地制宜提出了生态廊道建设规划的原则、内容、标准等,形成了“两廊三段多节点”的空间布局,明确了建设国家生态景观、文化和幸福复合型生态廊道的功能定位。目前,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正在对接上位规划和征求有关省辖市及省直部门意见,力争尽早完成报批和发布。
三是编制《河南省“十四五”国土空间修复和森林河南发展规划》。对省内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工作进行顶层设计,通过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修复,筑牢全省“一带三屏三廊多点”的生态安全格局。目前规划已形成阶段性成果。
四是《黄河滩区国土空间综合治理规划》通过专家评审。规划统筹黄河滩区国土空间安全、利用、保护和治理,将滩区国土空间划分为行洪控制区、生态保育区、高效农业区和村镇发展区四个功能区,明确了各区的功能定位、治理策略与管控措施。提出了防洪安全、居住安全、生态保护修复、高质量发展4大行动,明确了项目安排。目前,正按程序征求相关厅局意见。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