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焦作局着力保障灾后重建用地 同时防止借机『搭车』用地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张涛 时间:2021-08-18 09:11 浏览人次

  本报讯  针对历史罕见持续强降雨造成严重损失,8月3日,河南省焦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做好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用地保障和助企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做好防汛救灾及灾后重建用地保障,并明确灾后重建项目办理用地手续时,应持县级以上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申报项目用地须单独组卷,杜绝以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名义借机“搭车”用地。

  一是实施特殊的供地政策。对因持续强降雨造成的交通、电力、通信、供水等防汛抢险设施和医疗、卫生防疫等急需使用土地,可根据需要先行使用;使用结束后及时恢复土地原状并交还原土地使用者,不再补办用地手续。对因灾急需建设安置房及配套设施的,可比照经济适用房政策划拨供应土地。易地重建的工业或其他经营性项目用地,其置换土地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供应。

  二是科学安排灾后重建项目选址。对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项目,在不压占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占用规划禁止建设区的前提下,可视为对选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设项目,由市县政府出具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承诺后办理用地手续。

  三是加大用地计划指标调剂力度。优先保障防汛抢险及灾后重建项目所需用地指标,不足部分由市局申请省级统筹调剂指标解决。对因灾需易地重建的村庄、集镇和工矿企业,鼓励通过增减挂钩方式保障重建用地,同时允许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市区调剂使用,指标收益用于灾后重建。

  此外,该局要求,各县(市、区)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服务意识,主动同企业对接,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在灾后重建中遇到的问题;要对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项目用地手续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分包责任制,指派专人全程跟踪办理,促进企业快速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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