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我厅始终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以党建高质量推进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抓手,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脚点,着力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强化法治对自然资源管理改革的引领作用,为自然资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2020年,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深入开展“行政复议案件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各级法治部门牢牢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法治政府建设、化解行政争议、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一)思想重视,高位强力推进。省政府领导和厅党组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高度重视,特别关注。省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到我厅调研土地征收类行政复议案件问题等工作,并多次对土地征收复议案件作出批示,对土地管理工作以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省厅多次召开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部署整治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案件工作。省厅刘书记、张厅长在推进全系统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中,多次听取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汇报,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勇于担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以来,全系统开展了行政复议案件专项整治行动。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研究分析近三年全省自然资源行政复议案件900余件,梳理全省土地征收批复5000余件,查摆出案件反映的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120多个。坚持“源头预防”“纠错问责”的原则,包件到户、包案到人,主动对接申请人,化解矛盾争议。省厅落实行政复议案件“四个一”制度(即 “每月一通报,每季一排名,半年一讲评,年终一考核”)和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征地审批终身负责制,强化案发地区整改落实,有效减少了行政复议案件的发生。2020年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案件较2019年降低47.7%,省政府主要领导给予专项行动成果“很好”的评价,其中郑州、周口从源头化解矛盾纠纷,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案件数量较2019年分别降低了81.1%和76.9%。
(三)形式多样,“七五”普法圆满收官。创新宣传思路和宣传方式。围绕深入贯彻实施《土地管理法》,省厅先后邀请部法规司、全国人大有关专家领导深入解读。以“依法利用土地,保障群众权益”为主题,联合省司法厅、省普法办面向全省社会各界开展《土地管理法》知识竞赛及“土地情”征文活动。调动全省各行业、各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踊跃参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焦作市局“一把手”亲自开展法律专题讲座,围绕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征收制度改革等新时代自然资源政策分别给市人大、市政协作专题报告。全省涌现出一批“七五”普法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下步省厅将通报表彰。
(四)积极创新,“放管服”改革扎实推进。围绕落实“六稳”“六保”,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助力全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区域评估”稳步推进,这一改革成果被写进《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升到法律层面,属全国首创。涉及矿权审批的21个申请事项实现全面数字化、网络化,矿业权申请办理“一网通办”。依托不动产登记网上便民服务系统,全面实行网上申请、预约、资料审核、业务查询和证书邮寄等便民服务,推进企业抵押登记“不见面”办理。推进我省“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自然资源领域的160余项业务纳入社会信用管理范围。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引领示范,目前共创建省级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7个,系统内示范点27个,省级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1个。在孟州市局、沁阳市局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取得良好效果。
二、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一)加强党对自然资源法治建设领导,要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上下功夫。发挥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党组(党委)的领导作用。坚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党组(党委)对自然资源法治建 设的统一领导,把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同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统一起来,同自然资源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持续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迈向更高水平。坚持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刻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把握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正确方向,立足自然资源管理实际,确保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将党中央精神、国家立场、权责对等和严起来的要求落实到自然资源法治建设的全过程。
(二)持续开展整治行政复议案件问题专项行动,要在落实制度、消减存量、控制增量上下功夫。严格实行行政复议案件“四个一”制度,夯实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责任。全面做好2019年12月31日前征地批复风险点防控,对连续两个月土地征收行政复议案件排名前三的市、县(市、区)进行通报批评,相关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向省厅作出情况说明,有一件征地批复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责任。按照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土地征收,有一件征地批复被复议的,约谈相关县级自然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有两件或两件以上征地批复被复议或有一件征地批复被撤销或确认违法的,暂停农用地转用及用地报批,并追究市、县两级自然资源部门经办人、审核人员、主管领导等人员责任,要确保案件数量再减低15%—30%。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化解信息公开、投诉举报、用地审批、行政许可、不动产登记等突出问题。
(三)深入开展“八五”普法宣传教育,要在科学规划、教育基地、先进典型上下功夫。科学谋划“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探索普法新形式,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聚焦重点拓展普法的广度和深度。对河南自然博物馆等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基地提档升级,选取部分地市规划馆、地质博物馆、生态廊道等区域建设一批自然资源法治文化和科普教育基地。开展首届全省自然资源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四)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要在组织协调、信用体系、审批服务上下功夫。全面做好“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启用“河南省自然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分领域逐项推进信用监管,实现由重审批向重监管转变,提高行政监管效能。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建设。
(五)积极做好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一是做好 新《土地管理法》在我省的贯彻落实,做好《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河南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河南省测绘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推动《河南省自然环境保护与修复条例》《河南省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条例》立法工作。二是贯彻落实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和省部级有关要求。
(六)确保“七五”普法工作圆满收官。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全系统法治理论学习。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微博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加大法治宣传力度。
(七)发挥服务型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的引领示范作用。加强对各示范点培育对象的指导和监督检查,择优推荐。将服务型执法和“放管服”改革有效衔接,创新执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