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应更加规范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张艳琳 时间:2021-08-03 09:22 浏览人次

  自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实施以来,河南省多渠道补充耕地,不断改进占补平衡管理,加强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做到了同期补充耕地面积大于建设占用和灾毁的耕地面积。截至目前,河南省已经连续22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有力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然而,随着农业结构不断调整,河南省也面临着补充耕地需求越来越大的压力。据统计,全省近期可开垦为耕地的后备资源仅剩70余万亩,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仅为30万亩左右,分布零散,开发难度大、成本高,占补平衡形势越来越严峻。

  河南省位于中部,过境的交通、水利项目多,再加上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有些重大项目不可避免地占用城市周边、平原地区的优质耕地。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的压力极大。与此同时,全省补充耕地项目(含各类土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多由社会上承接项目的土地整治公司进行,个别公司对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不科学、不准确,影响了补充耕地的质量评定。对此,笔者认为,亟须规范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严格补充耕地入库把关。

  一方面,应设定统一的评定体系、参照规程、技术要求,建立河南省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机构名录,由有资质的单位出具耕地质量等别评定书,并定期从机构名录中随机抽取,对新增耕地质量等别进行复评。复评结果不同的提交第三方机构重新评定取中间值,对误差较大的评价单位立即叫停业务并限期整改,确保评定结果的一致性、唯一性和准确性。

  另一方面,应充分运用“三调”成果,科学分析评价耕地后备资源潜力,做好土壤与开发条件论证,确定可开发的耕地后备资源地块。对入库补充耕地进行全面核查,即对新增耕地和提质改造耕地进行100%内业比对核实。对所有新增耕地项目进行100%实地核查,建立签字背书制度,实行“谁核查、谁负责”的终身负责制。对新增耕地质量等别比相邻地块高的,实行100%质量复核。

  此外,还应加强补充耕地日常监管,每季度对入库补充耕地与最新的遥感数据进行比对。对于发现有撂荒、建设占用等问题的图斑,及时下发各地督促整改,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真实、质量可信。以耕地质量等别为基础,改进全省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程序和网上交易系统,建立跨区域补充耕地指标调节机制,运用科技等多种手段促进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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