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厅出台12项自然资源政策措施 持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和乡村振兴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张永强 时间:2021-07-15 08:12 浏览人次

  日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用好用活自然资源政策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专门出台12项自然资源政策措施,支持全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脱贫县、黄河滩区迁建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加快推进乡村振兴。

  《通知》提出,强化规划引领,加强对脱贫县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的指导,有序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提升人居环境品质。指导脱贫地区在乡镇层面建立乡村规划委员会制度,完善规划决策机制,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的有效管理。

  《通知》要求,强化耕地保护,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大别山革命老区、秦巴山区、脱贫县省级以下基础设施、易地扶贫搬迁、民生发展等建设项目,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可以纳入重大建设项目范围,由省级自然资源部门办理用地预审,并按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加强对脱贫地区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政策指导,允许整治区域内建设用地优化布局调整,合理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整治后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民安置、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需求,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通知》强调,统筹农村农业用地,加大对脱贫县计划指标倾斜力度。2021年安排国家级脱贫县计划指标各600亩,专项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需要;5年过渡期内专项安排省级脱贫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级专项下达不低于5%的新增计划指标,用于保障新增农村村民住宅用地需求;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安排不低于5%的新增计划用于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需求。在过渡期内继续支持脱贫县和黄河滩区迁建县开展宅基地复垦券交易,筹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资金。合理调整宅基地复垦券使用范围,对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积极争取国家给予更多跨省交易指标支持。实施建设用地审查报批提速工程,对脱贫地区进一步拓宽用地服务“绿色通道”,省、市审查时间减少30%以上。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此外,《通知》在完善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机制、拓宽产业供地渠道、保障设施农业用地、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加强生态保护修复、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颁证等方面,明确了对脱贫地区的政策支持措施,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为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贡献自然资源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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