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5。
附件:郑新福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郑新福泰(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铝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洛阳铝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渑池铝矿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渑池铝矿矿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