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方城县宏兴矿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方城县小阎沟铁矿等6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5。
附件:方城县宏兴矿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方城县小阎沟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方城县宏兴矿业有限公司河南省方城县小阎沟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附件: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晋家庄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林州重机矿业有限公司晋家庄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附件:天瑞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登封人子沟水泥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天瑞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登封人子沟水泥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附件:郑煤集团(汝州)复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郑煤集团(汝州)复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济源下冶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州分公司济源下冶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