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威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嵩县八道沟萤石矿”等4项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21-03-24 08:47 浏览人次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洛阳威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嵩县八道沟萤石矿等7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5。

附件:洛阳威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嵩县八道沟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洛阳威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嵩县八道沟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附件:汝州中铝金华矿业有限公司李湾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汝州中铝金华矿业有限公司李湾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附件:郑兴永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郑兴永祥(新密)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附件: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宏达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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