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鲁山县顺立矿业有限公司李家岭铁矿等7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5。
附件:
鲁山县顺立矿业有限公司李家岭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鲁山县顺立矿业有限公司李家岭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河南红旗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庇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平顶山市瑞平煤电有限公司庇山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汝州中铝金华矿业有限公司汝州市唐沟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汝州中铝金华矿业有限公司汝州市唐沟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嵩县山鑫矿业有限公司嵩县山鑫矿业有限公司嵩县东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嵩县山鑫矿业有限公司嵩县山鑫矿业有限公司嵩县东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嵩县伊洛源矿业有限公司嵩县雷门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嵩县伊洛源矿业有限公司嵩县雷门沟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沟煤矿一六井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沟煤矿一六井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