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河南洛阳矿业集团镇平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楸树湾铜钼矿等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5。
附件:
河南洛阳矿业集团镇平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楸树湾铜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河南洛阳矿业集团镇平有色矿业有限公司楸树湾铜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卢氏县先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河铁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卢氏县先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郭家河铁锰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
三门峡锦江奥陶矿业有限公司焦家铝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三门峡锦江奥陶矿业有限公司焦家铝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审查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