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矿业权管理,强化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监管,推进自然资源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起草了《河南省矿业权领域信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根据《自然资源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2号)、《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要求,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意见建议请在2020年8月31日前反馈至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
电子邮件:gttfgf@163.com。
邮寄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18号省自然资源厅法规处(请在信封注明“意见建议”)
邮编:45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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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