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宝丰县关岭铝土矿等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3。
附件: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宝丰县关岭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河南有色汇源铝业有限公司宝丰县关岭铝土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岭金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嵩县前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岭金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圣水兴旺铝矿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巩义市圣水兴旺铝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鲁山梁洼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鲁山梁洼铝土矿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