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提出要求
来源: 作者:李玉洁 时间:2020-12-11 16:17 浏览人次

  近日,我厅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尽快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手续 切实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部署国家三部门明确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任务。

  易地扶贫搬迁是精准扶贫“五个一批”重要组成部分,是脱贫攻坚标志性工程。目前,全省各地已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任务,建档立卡贫困群众已搬迁入住,拆旧复垦任务全部完成,但仍有部分搬迁安置项目手续不全、安置住房登记发证不到位等问题。《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要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护搬迁群众权益,确保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通知》指出,各地要进一步提高站位,认清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以为搬迁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特事特办,全力以赴做好安置住房不动产登记工作。

  《通知》提出,各地自然资源、发展改革、扶贫部门要协助市县人民政府尽快制定完善手续工作方案,根据“缺什么补什么、谁审批谁负责”原则,明确责任主体,压实工作责任,尽快完善安置住房项目手续。市县人民政府要对特殊类型安置住房等统一规范事项,制定相应具体办法,强力推进工作进展。

  《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准确掌握本地区进展情况,推进慢的要及时查明原因,抓紧解决问题。


(脱贫攻坚办 李玉洁)

  • 版权所有: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政府网站标识码:4100000028
  • 网站地图 备案号:豫ICP备15002648号-2 郑公备:41010002000049
  • 技术支持: 河南省地理信息院 大河网 技术支持电话:0371-68108608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