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人:
景劲松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兴辽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
唐兴丽 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
王 锋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刘大全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
申 奇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
刘林波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主持人:
方启雄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时 间:2020年12月7日15:30
主持人 方启雄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河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和《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方案》,组织召开了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全省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的总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为了让大家更详细地了解相关情况,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新闻发布会,重点对开展“百园增效”行动的背景、主要内容以及相关政策进行发布和解读,并回答记者提问。
首先,我介绍一下出席今天发布会的发布人:
省政府副秘书长景劲松先生;
省自然资源厅厅长张兴辽先生;
省发展改革委二级巡视员唐兴丽女士;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王锋先生;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处长刘大全先生;
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申奇先生;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刘林波先生。
下面,请景劲松副秘书长作介绍。
景劲松
女士们、先生们,媒体朋友们:
大家下午好!
感谢大家对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的关注和支持。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一下“百园增效”行动的有关情况:
一、行动背景
开展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是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也是严守耕地红线,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的必然选择。
产业集聚区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县域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和增长极,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占据支柱地位,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如发展不平衡、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创新能力不足等,特别是自然资源利用效率还不够高,质量效益亟待进一步提升。据测算,我省产业集聚区亩均投资强度为308万元、亩均税收为9.76万元,分别仅相当于我省国家级开发区平均水平的53.5%、26.9%,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另一方面,我省国土开发利用强度已达到96.6%,补充耕地几乎没有回旋余地。同时,国家实行了以盘活存量土地确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的政策,因此,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亟需以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倒逼高质量发展。
实施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主要考虑四个“起来”、四个“增效”:
一是规划严起来,以科学规划引领源头增效。解决用地粗放、布局散乱、结构不合理等问题,必须从规划源头加强管控引导,突出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约束性。
二是土地用起来,以盘活存量实施挖潜增效。国家对新增用地管控越来越紧,保障县域经济发展用地需求,首先要充分挖掘闲置低效等存量土地潜力,让沉睡的资源活起来。
三是质量提起来,以优化配置推进创新增效。对标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优化供地方式,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完善土地二级市场配置机制,激活土地要素,增加财政收入,实现高效配置。
四是监管细起来,以协同共管实现倒逼增效。扭转重审批、轻监管的惯性思维,实施工业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土地高效利用的长效管理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全程参与的治理合力。
二、总体目标
工作目标分为两个阶段:
一是到2022年底,整备、盘活产业集聚区5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基本完成零散土地整治及历史遗留问题用地手续完善,全面建立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土地高效利用经验。
二是力争经过3-5年的努力,全省产业集聚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得到有效控制,批而未供、闲置和低效用地得到充分利用,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更加完善,土地市场化配置效率全面提升,工业用地亩均税收达到15万元。
三、主要任务
可简要概括为:绘好规划“一张图”,织密政策“一张网”,打赢存量盘活和“标准地”出让两场“攻坚战”。
规划“一张图”:就是要求各地组织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自然资源部门,在2021年底前完成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政策“一张网”:就是以构建符合我省实际、管用好用的土地高效利用制度为目标,省级有关部门和市县分别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形成省市县三级上下贯通、各级有关部门横向联动的用地政策体系“一张网”。
存量盘活“攻坚战”:就是指全面摸清产业集聚区批而未供、闲置、低效用地底数,分类推进盘活处置,到2022年底前全省产业集聚区盘活处置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45万亩、低效工业用地不少于5万亩。
“标准地”出让攻坚战:就是指省市县共同制定“标准地”出让的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起“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在部分市县试点先行的基础上,2021年全省推开。
四、时间安排
共分四个阶段:
一是启动部署阶段。今年11至12月份完成;
二是集中攻坚阶段。从2021年1月至2022年10月,完成全面摸清底数、有序盘活存量、持续优化增量、健全政策制度等工作任务。
三是总结完善阶段。2022年11月至2022年12月,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完善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各项制度,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开展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评价。
四是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以后,推动“盘活存量、优化增量”成为各有关方面共识和共同行动,不断增加政策供给,促进长效机制持续完善、取得实效。
开展“百园增效”行动,有助于推进与主导产业不符的落后产能、低效产能出清,为先进产能腾出空间和容量,有助于转变过去粗放的资源利用方式,走内涵式、集约化、质量型发展的路子,向存量要效益,以亩均论英雄,不断提高亩均投资和产出强度,以用地提质增效,倒逼产业转型升级,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谢谢!
主持人 方启雄
谢谢景秘书长的详实发布!接下来,欢迎各位记者朋友就本场新闻发布会的相关内容进行提问。按照惯例,请提问前先通报你所在的新闻机构。提问现在开始。
人民日报人民网记者
张厅长,您好。刚才发布了“百园增效”行动的目标、任务、时间安排等。请您介绍一下,开展“百园增效”行动具体有哪些政策举措?另外,这些举措又有哪些创新和亮点?谢谢。
张兴辽
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大家都清楚,作为国家粮食主产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保护耕地是河南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但同时,我省工业化、城镇化发展仍处于加速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还不可避免的要占用土地。新的发展阶段,环境约束更强,资源供给更紧,我们面临的形势将更加严峻,挖潜存量用地、优化土地利用供应结构与布局必然成为土地利用的主要出路,也必须成为主要出路。产业集聚区土地资源保障的方式,必须从过去过度依赖增量转向科学配置和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必须由过去的简单强调保障转向“保障+约束+倒逼”。
开展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是省政府在《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32号)中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在科学分析我省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基础上,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任务的具体举措。省政府32号文有很多创新和亮点,为扎实开展好“百园增效”行动从多个方面提供了制度保障,可概括为“用规划控总量,用多种措施盘存量,用创新优增量,用机制提质量”。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强化源头管控。坚持“规划科学是最大的效益”的理念,以国土空间规划统领产业集聚区土地高效利用。
强调规划的科学性,要求各地要科学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规模、结构和布局,严控产业集聚区工业用地改变用途。
突出规划的引导作用,推行“按规招商”,鼓励带规划设计方案供应土地。积极引导工业项目入区,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产业集聚区,对实施“退城进园”、转型升级的中心城区企业,优先在产业集聚区安排或者置换建设用地。支持建设高标准厂房,为初创、小微企业提供发展平台。
严格规划的约束性,对实际使用各类建设用地未达到规划总面积70%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不得扩区;明确了工业用地使用标准,鼓励在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容积率、利用地下空间,探索推行“工业邻里中心”模式,配建生活服务设施。
二是强化存量盘活,提升土地利用水平。坚持内涵挖潜,提出了“不盘活存量就没有新增用地”的总体要求。在措施方面,回应地方关切,对历史遗留问题处置、闲置土地收回、低效用地盘活等,提出了创新思路、途径。
对批而未供土地,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坚持“以存定增”,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对于闲置土地,充分考虑基层可操作性,按照闲置土地成因,分别提出了处置原则和措施。
对于低效用地,坚持“一地一策”、分类推进的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明确了认定标准,提出了混合立体开发、成片综合开发、更新升级开发三种盘活利用模式。文件还明确规定,除特殊情况外,企业申请改变低效工业用地土地用途的,如“退二进三”由工业用地改为居住用地、商服用地的,一律由政府收回后重新供应。
对涉及司法查封或抵押的企业闲置低效用地,提出可利用土地储备机构或政府平台公司“搭桥”、引入社会资本等多种方式依法处置。
三是优化供应方式,增强保障能力。坚持效益优先,通过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提高土地资源供给的精准度,推动资源向高效利用的新产业、新业态集聚,发挥最大效益。
实施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实行新增工业用地“出让年限不超过20年+有条件续期”的土地供应政策。
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推行“标准地+代办制”,压缩审批时限;探索采取“标准地+告知承诺制”,实现“拿地即开工”。
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新型产业用地可复合兼容利用,符合规定前提下,允许按照相关规定对产业用房办理不动产分割登记和转移登记。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促进高效利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又着力提升政府各部门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健全完善了土地要素二级市场配置机制,规范工业用地分割转让行为,降低交易成本,促进了土地要素顺畅流通。
实行工业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以“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协议”的方式,实行部门联合监管。探索实施项目履约保函制,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体系。
开展土地高效利用评价,根据节约集约用地成效实施奖惩,促进产业集聚区节地水平、产出效益双提升。
总之,省政府政策文件的出台,在转变粗放利用资源的思想观念、构建存量土地盘活的利益引导机制和低效用地的退出管控机制、提升综合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等方面,将发挥重要作用,希望各地认真学习研究,在用足、用活、用好文件政策上下功夫。
谢谢!
中新社记者
唐主任,您好。我们了解到,去年,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请问,方案实施一年多来取得了哪些成果?另外,下一步在推动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中我们将如何落实好“百园增效”行动相关任务?谢谢。
唐兴丽
谢谢你的提问。去年7月份,省政府印发了《河南省推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以亩均产出提高、集群培育提速、绿色发展提升、智能化改造、体制机制改革等“三提、两改”为主要途径,全面推进二次创业,进一步把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全省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先进制造业引领区和改革开放先导区。文件印发以来,省发改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配套措施,各地和各产业集聚区积极落实各项任务,推动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以来,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不利影响,全省产业集聚区工业增加值增速仍然实现上半年由负转正,前10个月增速高于全省工业0.2个百分点,对全省工业增加值增长的贡献率为113%,前三季度,实现利润总额同比增长10.4%,高于全省工业3.8个百分点。全省依托产业集聚区,已形成洛阳智能装备等19个千亿级产业集群以及长垣起重、民权制冷等127个百亿级特色产业集群,郑州下一代信息网络等4个产业集群入选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
实施“百园增效”行动,是推动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的重要内容。我们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重点从以下方面推进“百园增效”行动实施。
一是做好产业集聚区规划修编。全省有80%的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于今年到期,年初我们已经启动了新一轮规划修编工作,要求各地统筹优化空间布局,精准细化产业定位,推动产业集聚区形成布局合理、错位发展、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目前,各地正按照集约高效用地和产城融合发展的原则开展规划修编,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充分对接,做到衔接一致。
二是推动主导产业转型升级。严把行业和项目准入关,推动产业集聚区围绕主导产业完善产业链,积极布局投资强度大、质量效益高、对提升产业集群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大项目,提升亩均产出水平。鼓励产业集聚区围绕十大新兴产业链,引进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兴产业项目,创新用地方式,促进优质新兴产业项目加快落地。
三是完善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体系。目前,我们正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国家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修订完善我省产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办法。我们初步考虑将更加突出集约节约用地导向,在年度考核排序和晋级指标中增加对产业集聚区已使用土地面积的考核,推动产业集聚区挖潜存量用地、优化用地布局,切实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和发展质量效益。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河南日报记者
王厅长,您好。近些年,产业集聚区发展迅速,很多地方都有扩区需求。此次提出要实行“多规合一”,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我们的总体考虑和要求是什么?另外,在扩区方面又是如何打算的?请您介绍一下。谢谢。
王锋
感谢记者朋友的提问,这个问题大家都很关注。
国土空间规划是一个新生事物,新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融合原有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是重构性的全新规划。产业集聚区的国土空间规划,由各地政府组织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自然资源部门科学编制。基本考虑和要求有以下几点:
一是优化用地规模、布局和结构。产业集聚区规划不得突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不能规划建设宽马路、大广场、大绿地等形象工程。对发展工业为主的产业集聚区,工业、仓储物流用地比例不得低于60%,严控工业用地改变用途,确保实体产业尤其是制造业用地需求。除选址有特殊要求的,新建工业项目全部进入产业集聚区。对实施“退城进园”、转型升级的中心城区企业,优先在产业集聚区安排或者置换建设用地。对县域内布局分散、用地粗放的工业项目进行有序整合,引导其进入产业集聚区。
二是促进产城融合。加强规划统筹,坚持系统观点,科学编制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充分考虑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在产业集聚区周边,布局人才公寓、商业、文化、教育、医疗等生活服务配套设施,通过产业、居住、服务配套等多元业态的融合发展,实现职住平衡,创造高品质生产生活环境,统筹城市功能和产业功能;高起点编制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合理确定园区用地规模、结构、布局以及各类设施配建标准。探索推行“工业邻里中心”模式,鼓励由产业集聚区管理机构组织分片集中配置行政办公、商务展示、生活服务(含租赁住房)、停车场等配套设施。
三是统筹考虑产业集聚区扩区。省政府意见指出,要严格规划实施评估,实际使用各类建设用地未达到规划总面积70%的产业集聚区,原则上不得扩区。这条基本的原则是:对于一些发展较快、建成率很高、发展空间受限的产业集聚区,比如原来选址在城区周边的产业集聚区,已经逐渐发展成为了市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支持其拓展发展空间。但对于因布局不合理或规划用途、产业结构有了重大调整造成工业用地不足的,原则上不支持扩区,应通过规划修编解决发展空间问题。过去多个部门涉及不同领域的空间类规划,而且技术标准、审批权限等各有不同,存在一些冲突。目前,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正在推进,产业集聚区产业总体发展规划修编也在进行,各类规划做到深度对接,协调同步,才能真正做到产业集聚区的用地结构、布局优化升级,在不增加用地规模的情况下,实现用地空间拓展。
谢谢!
河南广播电视台、大象新闻记者
刘处长,您好。我们知道,创新驱动是推进产业集聚区转型升级的重要驱动力。请问,此次出台的政策在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方面有哪些创新?另外,在提高治理能力和水平方面又有哪些新举措?谢谢。
刘大全
谢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
在回答你的问题之前,我先介绍一个概念。那就是新型产业用地(M0、M1A),是指为适应传统工业向新技术、总部经济、2.5产业(介于第二和第三产业之间的中间产业)等转型升级需要而提出的城市用地分类。鼓励各地研究新型产业项目配套用地政策,重点保障总部、研发中心、设计中心、检验检测中心、结算中心等用地需求。在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前提下,新型产业用地可复合、兼容利用,配建一部分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但用于发展产业的用地面积要不低于70%,产业计容建筑面积要不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80%。允许新型产业项目在符合法律规定以及有关约定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对产业用房办理不动产分割登记和转移登记,但配建的生产生活服务设施不得分割转让、抵押。
另外,在提升治理能力治理水平方面,主要有三方面的创新举措:一是完善了弹性出让政策。以往,政府和企业对弹性出让都不积极,市县政府担心土地出让年期过短,影响招商引资;企业觉得20年期的出让价格与50年期出让价格差别不大,但对贷款融资却影响很大。在这种情况下,弹性出让年期设定为不超过20年,主要基于三点考虑:第一,20的出让年期可以满足绝大多数的企业用地需求,据有关研究对企业生命周期的测算,一般情况下,大型企业平均20多年,中小微型企业平均在20年以下;第二,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在不低于工业用地最低价年期修正价的前提下,土地出让起始价可按年期折算,企业拿20年的土地,成本可以下降一半以上;第三,政策并非一刀切,只对新增工业用地作出硬性要求,对省级以上重大投资项目和战略性产业项目,以及使用闲置、低效等存量建设用地的项目,则可灵活掌握,引导各地优化增量、盘活存量。
二是实施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构建了“3+N+1”控制性指标体系,建立了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制度。简单说,就是市县政府组织制定“标准地”的“标准”,按照“标准”组织实施土地一级开发,将“标准”纳入出让方案一次性公告供地,用地企业履行“标准”按时开工竣工、按期投产达产,有关部门对照“标准”实施联合监管。“3+N+1”控制性指标体系中,“3”即亩均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容积率,由省相关部门制定分区域、分行业最低准入标准;“N”即亩均产值、就业人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安全生产要求、环境标准(包括空间准入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排放总量管控要求、环境质量管控标准和行业准入要求)等其他控制性指标,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1”即出让年期,“标准地”出让年期原则上按照不超过20年设定,期满经评估可以协议方式办理续期手续。
三是建立工业项目用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将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的理念贯彻始终,按照“事前管标准、事中管达标、事后管信用”和“谁提出、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将项目建设投入、产出、节能、环保等要素纳入日常管理范围,明确了工业用地产业准入、亩产效益评价、土地使用权退出等规则,对土地使用实行全过程动态监管,形成以土地利用管理为基础、以土地出让合同+履约监管协议为抓手的多部门共同监管机制。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
大河报记者
申处长,您好。我们了解到,存量土地盘活一直是各地工作推进的难点,低效用地盘活难度更大。请问,开展百园增效行动,在对这些用地的盘活利用方面,我们是如何考虑的?谢谢。
申奇
非常感谢您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存量土地的盘活利用是难点也是重点。盘活存量低效用地,总的原则是“以用为先”,针对不同类型的存量土地,我们分类制定了相关政策。
对批而未供土地,强调以存定增,按照存量盘活数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数,对新招商项目,应优先选址利用批而未供土地。项目已落实但因征地拆迁、基础设施不配套等原因不能及时供应土地的,要统筹运用财政资金、土地储备债券资金实施土地储备,加快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前期开发和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创造条件加快土地供应。对土地利用现状未改变,确实无法征收或者不再征收的,规范有序开展用地批准文件清理,盘活的指标、费用等可重新使用。
对于闲置土地,因政府原因或者信访稳定等原因造成的,消除开工障碍,促进项目早日开工建设;短期内无法开工建设的,由当地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待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后由土地使用权人重新开工建设。因企业原因造成的,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措施,督促企业限期开工建设,允许企业将工业用地通过转让预登记、合作建设等方式进行盘活利用。因规划调整、高压走廊、军事管制、文物保护、不可抗力等因素,或者政府与企业互有瑕疵,造成土地确实无法开工建设的,经协商一致,可有偿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以协议方式予以置换。
对于低效用地,创新盘活思路。制定了《河南省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盘活若干措施》,规范了低效工业用地标准,针对产业转型类、粗放用地类、停建停产类三种类型用地,提出了复合立体开发、成片综合开发、更新升级开发三种盘活模式,并适用一些优惠政策,如对利用现有工业用地进行转型升级,建设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新行业项目的,经市、县级政府批准,可适用过渡期政策,5年内可以继续按原用途使用土地。再如,对于原土地使用权人在不改变土地工业用途的前提下,利用地上地下空间适当提高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同时,为了阻断部分企业以投资工业项目之名、谋土地未来升值之实的通道,还规定了除特殊情况外,企业申请改变低效工业用地土地用途的,一律由政府收回后重新供应,政策导向明确。
谢谢!
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记者
刘局长,您好。最近,我们注意到,许昌长葛市已经出让了我省首宗工业用地“标准地”。想请您介绍一下,许昌市作为河南百园增效试点城市,在推进产业用地提质增效方面进行了哪些探索实践?谢谢。
刘林波
谢谢记者朋友对许昌工作的关注和大力支持。
许昌市是全省“百园增效”行动试点城市,肩赋着为全省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行动先行先试的重要使命。在省自然资源厅的大力帮助和指导下,目前,我们开展了一些探索和实践:
一是率先在全省推出首批“标准地”出让。7月20日,长葛市成功出让成交了2宗“标准地”,总面积为5.85万平方米,分别被长葛市鑫源印刷材料有限公司、河南德佰特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竞得,成交价合计2451万元。这次出让主要是通过区域评估前置、明确控制性指标,由“承诺制”代替“审批制”,改变了原有工业用地出让流程,实现了项目“拿地即开工”,让企业享受了更为高效便捷的服务,开启了我市工业用地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体系的施行。当前我们正在加快开展地块标准化、流程标准化、服务标准化、平台标准化、监管标准化工作中的流程再造,为推行“标准地+代办制”、“标准地+告知承诺制”改革提供基础支撑,着力形成“按标做地、明标供地、履标用地、对标管地”的出让制度。
二是实施20年弹性年期出让。8月26日,全市首宗弹性出让工业用地在禹州市成交。该宗地位于禹州市产业集聚区,用途为信息化和软件研发项目,总面积为4.5万平方米,出让年限为20年,由禹州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1065万元的总价竞得。此举符合企业整体发展周期,降低了企业用地成本,减少了企业发展初期的资金压力。实行工业用地“出让年期不超过20+有条件续期”的土地供应新政策,势必对我省招商引资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正在制定配套政策,鼓励企业采取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租让结合、长期租赁方式使用工业用地,充分扩大企业用地方式选择权,降低实体经济初期用地成本,加快土地周转使用效率,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借此机会,我诚挚地邀请各位媒体朋友,有机会多莅临许昌走一走,看一看,帮助我们更好地做好全省百园增效行动试点工作。谢谢大家!
主持人 方启雄
谢谢记者朋友的积极提问。今天的现场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记者朋友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可以在发布会结束后,与省自然资源厅联系,进行深入采访。
媒体朋友们,正如刚才发布中介绍的,产业集聚区是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阵地和增长极。省政府决定开展实施“百园增效”行动,推动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不仅是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举措;也是落实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内在要求;更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现实需要。在此,希望各级各类新闻媒体能够准确把握全省产业集聚区“百园增效”行动的重大意义,策划做好“百园增效”行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深入解读产业集聚区用地提质增效相关政策,为推动形成节约集约用地的社会共识,有力有效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记者朋友!再见!
编辑:厅宣传办 卢博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