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印发 2020 年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调整方案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自然资源局主管部门,省矿业协会,有关矿业权评估机构:
根据《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17〕3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豫财环〔2018〕5 号)规定,省厅对《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5 号)公布的基准价进行了测算调整,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20 年河南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此次调整未涉及的仍按豫国土资发〔2018〕5 号文件公布的基准价执行。
2020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