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等6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3。
附件1:洛阳有色矿业集团嵩县矿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2:洛阳有色矿业集团嵩县矿业有限公司河南省嵩县安沟钼多金属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3: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4: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二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5: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外围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6:舞钢中加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经山寺外围铁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7: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平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8:郑州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平煤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9: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智恩铝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10: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巩义智恩铝土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1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李堂沟西耐火黏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1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密市李堂沟西耐火黏土矿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