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等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3个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拟不通过的1个方案专家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自然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3。
附件1: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2:河南地方锦塬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3:平顶山厚普盐化有限公司叶县盐田田庄矿段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不通过审查情况说明.pdf
附件4: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5:平顶山天安煤业九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6:禹州锦卓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7:禹州锦卓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