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故县一矿等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3。
附件1: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故县一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2:灵宝市金盛矿业有限公司故县一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3: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4:郑州登电阳城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5: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梁北二井煤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6: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梁北二井煤矿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