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洛阳氟钾科技股份公司阳桃沟萤石矿等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2个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拟不通过的1个方案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3。
附件1:洛阳氟钾科技股份公司阳桃沟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2:洛阳氟钾科技股份公司阳桃沟萤石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3:洛阳双海矿业有限公司草宝山(含前岭)金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4:平顶山乾利非金属材料开发有限公司鲁山县东银洞沟硅灰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