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栾川县伊鑫矿业有限公司中鱼库锌矿等3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3。
附件1: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程村矿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2:辉县市龙田煤业有限公司程村矿井煤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3:灵宝市金海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渑池县上洼钾长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4:灵宝市金海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河南省渑池县上洼钾长石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5:栾川县伊鑫矿业有限公司中鱼库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6:栾川县伊鑫矿业有限公司中鱼库锌矿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