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有关要求,我厅委托相关单位组织专家对河南省鲁山县国锐实业有限公司柿园铁矿等4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进行了审查,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和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国土资源厅生态修复处联系。联系电话:0371-68108153。
附件1:河南省鲁山县国锐实业有限公司柿园铁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2:河南省鲁山县国锐实业有限公司柿园铁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3:栾川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红石窑多金属(钼)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4:栾川县鑫鑫矿业有限公司红石窑多金属(钼)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5:洛阳氟钾科技股份公司嵩县车村陈楼上河南中兴萤石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6:洛阳氟钾科技股份公司嵩县车村陈楼上河南中兴萤石矿专家评审意见.pdf
附件7:西峡宏泰镁橄榄石有限公司西峡县豫边橄榄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附件8:西峡宏泰镁橄榄石有限公司西峡县豫边橄榄岩矿专家评审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