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张中强 张艳琳)日前,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促进耕地“双高一转”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选取新乡市平原新区、焦作市温县、濮阳市清丰县和台前县、三门峡市灵宝市作为首批试点,探索推进农村土地利用方式转变以及促进耕地保护质量提高、耕地产出效率提高的新机制、新经验。
《意见》明确了4项目标任务。一是全力支持农业结构调整。与作物育种、存储、初加工等直接关联的设施允许占用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允许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不需要补划;畜禽水产养殖纳入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对无法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补划后可以占用。
二是统筹实施耕地提质增量。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和连片度;支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实现耕地面积增加、质量提升、产出效率提高。
三是助推农村“三产”融合发展。引导农用地按照功能进行分区和流转,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发展现代农业创造条件;探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模式,有效保障“三产”融合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实现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四是建立耕地保护“三项机制”。建立耕地保护和利用日常监督机制,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激励机制,对耕地保护成效突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建立耕地保护和利用共同责任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和利用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