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申楠)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支持洛阳加快建设副中心城市的意见》,从国土空间布局、重点项目用地、土地供应方式、生态保护治理、矿产资源管理、矿产资源利用6个方面给予政策倾斜支持,全力服务保障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据悉,随着推动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深入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升为重大国家战略,河南省委省政府赋予洛阳副中心城市新定位、新目标——建设区域经济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全国重要交通枢纽、国际人文交往中心,形成辐射豫西北、联动晋东南、支撑中原城市群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与郑州错位发展、协调联动,共同打造引领全省发展的“双引擎”。此次河南厅《意见》的出台,为洛阳加快建设副中心城市提供了多方面自然资源政策支持。
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洛阳将按照国际视野、国内一流、地方特色的原则,高质量完成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以“三调”成果为基础,统筹确定洛阳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等规划指标,科学划定城镇边界,适当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支持洛阳开展乡镇空间规划编制试点,打造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美丽乡村。
在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方面,对铁路、公路、机场等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指标予以单列,将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纳入省重点项目管理,市域内无法保障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可使用省级统筹指标。支持洛阳市域内贫困县宅基地B类复垦券跨县、市交易,助推脱贫攻坚。
在创新供地模式方面,探索“标准地”出让方式,使企业取得土地即可开工建设,缩短行政审批时间,降低企业成本。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对低效用地的认定主体、收回处置,从政策层面上予以明确,鼓励盘活存量用地用于洛阳市企业转型发展。
在推进生态保护治理方面,推动洛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项目建设,谋划建设黄河国家湿地公园,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将黄河流域洛阳—巩义段干流及伊洛河支流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纳入省级项目库,积极申报纳入国家项目库。指导洛阳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促进洛阳市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
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为洛阳市、县审批发证的矿业权登记项目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支持洛阳作为普通建筑石料的净采矿权出让试点,率先开展先行先试。加大对洛阳地质勘查资金投入,利用省地质勘查基金开展洛阳副中心城市地质调查工作,摸清城市地质现状。进一步加大钼、钨、萤石、银铅等勘查力度,增加资源储量,对依托矿产资源拉长矿业产业链条、搭建产业基地的项目给予建设用地等方面支持,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在提升矿产资源利用水平方面,指导洛阳在稀土、钨等保护性开采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性指标分配上,优先配置绿色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开展相关建设活动涉及农用地或林地占用的,用地计划指标或林地占用指标优先予以安排。对洛阳地质灾害隐患点工程治理和重要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实现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