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时间表 年底基本完成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条控制线划定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 时间:2020-04-21 00:00 浏览人次

本报讯(记者 张永强 刘立新 通讯员 申楠)日前,河南省出台《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时间表、路线图。

近年来,河南省在2017年全国省级空间规划试点的基础上,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国土规划的新要求,开展了“省级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开发适应性评价”等15个专题研究,指导鹤壁市开展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指导109个县(市)启动了规划编制,选择1188个村开展“乡村规划、千村试点”,目前已有800余个村庄形成规划成果。

根据《实施意见》,河南省到2020年底基本完成省、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的划定落地,有序开展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初步形成全省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图”;到2025年,健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到2035年,全面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形成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安全和谐、富有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

《实施意见》强调,加快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体系。要建立由省、市、县、乡镇4级,以及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3类共同构成的、覆盖全域全要素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同时,科学编制省国土空间规划、加快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因地制宜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统筹编制专项规划、有序编制详细规划,严格规划审批权限和程序,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操作性。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体系,并重点就严格规划实施、改进计划管理、健全用途管制制度、推进“放管服”改革、建立规划监测评估机制等作出规定,确保规划能用、管用、好用。

《实施意见》提出,完善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体系,健全技术标准体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实现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各类空间管控要素精准落地,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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