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行海燕)近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印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用地预审与选址并联办理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以“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为目标,进一步精简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审批、监管服务事项,实行“多审合一”。同时,全面优化建设工程审查审批流程,整合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意见》明确,河南省范围内各级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项目单位可同步申请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实行并联办理。
为进一步规范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意见》要求,在办理审批事项前,项目单位通过河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登记项目信息,获取项目代码,提出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和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并联办理申请。在线平台把材料推送给发改部门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行“一口受理”。
项目单位提出申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受理后,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事项的办理时限为9个工作日;发改部门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的意见后,可研报告审批的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
《意见》指出,并联审批事项中任意事项不予许可的,其余后续审批事项可终止办理,由不予许可的部门负责在不予许可复函中告知申请人,并告知后续审批部门。由于该阶段各审批事项之间存在先后关系,后一审批事项以前一审批事项审批结果为申请材料的,由并联审批部门通过联合审批系统调阅,不再由申请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