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审查时限 提升审批效能 河南厅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卢博豪 时间:2019-12-27 00:00 浏览人次

本报讯(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行海燕)12月23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南省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工作,最大限度地简化手续、优化流程、压缩时限、提升效能,构建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服务高效的审查制度。

《办法》指出,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是市(县)自然资源部门依托市(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对建设单位或个人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提交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开展的业务审查。相关部门在设计方案审查阶段,不得对已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相关建设内容和规模提出新的要求。联合审查的重点是:建设项目的规划总平面图和单体设计方案是否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条件和城市设计要求,是否符合相关行业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设施配建要求及特定要求,是否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等内容。

与此同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联合审查的具体流程为:由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统一受理所有申请材料,通过市(县)“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将工程设计方案推送至住建、园林、文物等项目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相关部门一次性出具审查意见,并通过系统反馈给市(县)自然资源部门。相关部门对设计方案意见不一致的,组织集中会商,可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形成会商意见。其中申请受理1个工作日,征求审查意见5个工作日,形成会商意见3个工作日,征求审批意见3个工作日,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2个工作日。通过优化审查流程,审查时限缩短为11~14个工作日。

《办法》要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主动转变政府职能,持续推动简政放权,逐步将城市设计和地下空间开发、人防、消防、园林绿化、公共服务设施配建等相关要求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载入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各市县建立设计单位和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管理制度,明确监管措施,进一步做好事中事后的服务和监管,打造高质量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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