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周强 通讯员 蔡春楠)日前,记者从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由河南省地质调查院主导编制的《富硒土壤硒含量要求》河南省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将于2019年12月30日起正式实施。
河南省地质调查院自2004年以来持续开展该省土地质量地球化学调查,初步查明全省拥有富硒绿色耕地1439万亩,富硒土地资源广泛分布于洛阳、焦作、新乡、安阳、郑州、商丘、平顶山、南阳等地市。在此基础上,他们相继开展了“河南省富硒产业发展研究”“河南省粮食核心区富硒小麦标准体系研究”“河南省富硒土壤标准编制”等一系列富硒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为发展河南省富硒产业打下了良好基础。此次发布的《富硒土壤硒含量要求》规定了富硒土壤的采样、分析、评价方法及硒含量要求,编制工作得到了河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科研院所等单位领导专家的大力支持。
据河南省地质调查院院长张古彬介绍,我国约有72%的地区土壤缺硒,其中也包括河南,充分挖掘土壤缺硒地区富硒土地资源意义重大。《富硒土壤硒含量要求》的发布,标志着河南省富硒土壤评价有了切合本省土壤禀赋的标准规范可依,为河南省富硒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规范依据。
硒是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被科学家誉为“防癌之王”“心脏的守护神”“天然解毒剂”,中国营养学会也将硒列为人体必需的15种营养素之一。硒资源的开发利用已成为国内富硒地区乡村振兴脱贫致富的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