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作者: 时间:2019-06-03 00:00 浏览人次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按照一张蓝图保发展、一体共治建生态的总体思路,为探索“多规合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内容、方法和机制,为全面开展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积累经验,在市、县政府申请的基础上,确定洛阳、平顶山、焦作、长垣等部分市、县作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现就做好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试点市县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市县为:洛阳市、平顶山市、焦作市、鹤壁市、三门峡市、周口市、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长垣县、邓州市、鹿邑县、新蔡县、虞城县、柘城县、光山县、杞县、清丰县、内乡县、宝丰县、临颍县、鄢陵县、郸城县。郑州大都市区范围内所有市县按试点工作要求,同步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及早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或前期准备工作。

  二、总体要求

  ——多规合一,覆盖全域。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充分吸收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市县“多规合一”试点工作经验,发挥自然资源和空间规划管理合一的体制优势,融合各类专项规划内容,形成全域“一张底图”和“一个平台”,实现城乡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全域覆盖、全要素管控。

  ——坚守底线,绿色发展。坚持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优先,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划定禁止开发范围,严守生态安全底线、国土安全底线、粮食安全底线和历史文化保护底线,确保规划落实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和指标约束。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注重内涵提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

  ——以人为本、提升品质。努力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强化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将人民群众满意度作为衡量规划编制和实施水平的标准。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统筹生产生活生态,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提升促进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服务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分类推进,突出特色。尊重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和城乡发展规律,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根据本地自然禀赋、人文特点和发展阶段,明确规划重点内容,突出地方特色,有针对性地开展规划编制工作。 ——改革创新,利于推广。坚持好用管用、便于实施的导向,改革规划编制思路,积极创新规划理论,建立衔接一致的规划体系和科学有效的管控体系,尽快形成可操作、能监管,可复制、能推广的编制成果。

  三、主要任务 

      整合各类空间性规划的核心内容,划定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开发管制界限,编制形成融发展与布局、开发与保护为一体的规划蓝图,统一基础信息平台,形成全域“一张底图”和“一个平台”。重点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工作:

  (一)做实前期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研究适用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路径,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探索“双评价”结果表达形式以及“三区三线”划定的技术路线和方式方法。扎实做好各类专题研究,开展规划实施评估,解决如何真正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的有机融合,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内容体系,明确 2035 年的国土空间发展目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城市定位以及各项约束性和引导性指标,制定年度用地和建设计划,确保总体规划科学合理、好用适用。

  (二)优化空间格局。根据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总体格局,完善全域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及其准入规则,合理配置“生产、生活、生态”三大要素,研究各类空间准入规则和管控要求,合理控制整体开发强度;明确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格局、生态保护格局、历史文化保护格局、城乡开发利用格局等。省辖市规划应明确全域城镇体系,提出县级单元“三线”划定及管控思路,县(县级市)规划应明确全域镇村体系、镇村类型和村庄布点原则。郑州大都市区范围内市县要按照《郑州大都市区空间规划(2018—2035 年)》要求,坚持全域协同,优化空间发展布局,科学组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三)集聚高效开发。对城镇开发边界内集中建设区域,要明确功能定位、主要发展方向,优化空间形态和用地结构,科学确定各类用地规模。要在中心城区内盘活存量空间,对存量低效用地加强评价和引导,优化土地利用结构,提高用地效率。要提出城市更新的原则要求,避免大拆大建,划定城市更新单元范围,明确旧城区更新改造策略和重点内容,增加公共开放空间,改善环境卫生,提升旧城区基础设施承载力和公共配套服务水平,解决老城区环境品质下降、空间秩序混乱、历史文化遗产损毁等问题。

  (四)提升治理能力。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和城市发展规律,综合分析地区发展历程、现状和需求,妥善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研究如何共建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明确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和重点区域,科学确定城市开发边界内的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实现城市有序建设、适度开发、高效运行、宜居宜业。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要充分结合中心城区各类自然资源特点,制定管控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对城市设计、风貌特色、历史文脉传承、水系和绿地系统建设等提出原则要求。

  (五)完善成果形式。结合规划改革方向,研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和框架结构,建立以实现五大发展理念为导向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指标体系,制定一套合理、完善的规划成果表达形式。

  (六)建立管理制度。研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管理制度,建立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监督、评估、调整等完备的管理体系。同步开发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监测评估管理系统,强化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

  四、推进计划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自 2019 年 5 月开始,阶段性工作目标如下:

  2019 年 5 月底前,试点市县出台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

  2019 年 9 月底前,试点市县编制完成规划成果初步方案;

  2019 年 11 月底前,完成试点市县规划成果的专家论证和经验总结;

  2019 年 12 月底前,召开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经验推广会,在省内全面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试点工作。

  五、工作要求

  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设计,拉高工作标杆,要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高水平团队,高质量地组织和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试点市县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县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制定详细的试点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工作。省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试点县(市)具体工作的指导,确保本地区试点工作按时间节点落实到位。

  (二)突出工作重点。要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落实自然资源管控的有效抓手和引领全域空间资源利用的蓝图,通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切实实现多规合一。要创新开展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打破原有规划思维,坚持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不同地区和问题,采取不同的编制方法和理念,探索编制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路径、模式。

  (三)完善保障措施。要培育建立熟悉本地情况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队伍,加强相关培训,增强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试点市县要将规划编制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规划编制经费。要从地区实际出发,建立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建设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管理系统,完善规划实施动态监测和评估机制。

  (四)总结推广经验。各试点地区要及时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提升试点工作成效。省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报送好经验、好做法、好案例,按照试点工作推进计划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省厅将搭建试点工作宣传平台,推动试点地区之间的交流,向全省推广试点工作经验。

  2019 年 5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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