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沁阳市因地制宜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筑梦“田园美” 圆梦“乡村兴”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 时间:2019-07-22 00:00 浏览人次

核心提要

为提高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沁阳市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对城市规划区外未利用地、农村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及工矿废弃地等进行综合整治,为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打牢“地基”。

特约记者 崔伍

7月15日,位于太行山脚下的河南省沁阳市西万镇校尉营村东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正在紧张施工中,一层层平缓的梯田已见雏形,几台挖掘机正在平整土地,一派忙碌景象。“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项目完成后不仅可新增1748.98亩优质耕地,还将打造成田园综合体。”河南省沁阳市土地综合整治指挥部项目组负责人詹建武告诉记者。这是去年以来,沁阳市为优化村庄布局、增加优质耕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等实施的一揽子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之一。

为缓解沁阳市耕地占补平衡压力,提高补充耕地的数量和质量,沁阳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城市规划区外未利用地、农村低效闲置建设用地及工矿废弃地等进行综合整治。目前,该市已实施完成西紫陵土地整治项目、山王庄大郎寨工矿用地复垦项目、西万镇土地复垦项目,西万镇校尉营村东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等,为城镇建设和乡村振兴打牢了“地基”。

规划设计——统筹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

为高效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沁阳市因地制宜开展前期调查论证,规划设计了9个项目区,涉及5个乡镇,整治规模达3.6万亩,增加耕地2.8万亩。

在土地综合整治中,沁阳市将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与农村水利建设、新农村建设、地质灾害防治、生态环境治理等有效衔接,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科学设计,提高耕地及农田生态系统质量,统筹生态建设与耕地保护。

沁阳市因地制宜开展项目规划设计,一个项目一个方案,与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紧密结合,重点把握“乡味”“古韵”“自然”等要素,营造美丽乡村“美”的意境,着力打造智慧农业、森林步道古村落修复和田园休闲养生度假等全域旅游综合项目,实现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的多赢。

制度保障——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

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沁阳市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市长任指挥长,自然资源、水利、交通、电力、财政、监察、质检、农业及乡镇、办事处等为成员单位的土地规模整治项目建设指挥部,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各成员单位既分工又合作,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格局,为做好做优土地整治项目提供政策支持。

同时,沁阳市明确乡镇(办事处)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责任主体,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实施的协调、施工环境管理、地力培育等工作,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将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纳入乡镇(办事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政治待遇、财政经费、用地政策、评先评优相挂钩;将耕地占补平衡目标考核结果列入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作为干部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为不断提高新增耕地质量,沁阳市印发通知,明确要求按照“谁用地、谁承担、谁剥离”的原则,将非农建设占用的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用于土地开发复垦、中低产田土壤改造、其他农用地改良及绿化等方面。实施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以来,沁阳市累计有35.58万立方米的土壤用于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质量监督——6级监管全程把关

土地整治的效果好不好看质量,确保项目质量关键靠监督。沁阳市对项目实行6级监管,即义务监督员、村民代表、村(街)、包村干部、乡、指挥部6级层层把关,并聘请第三方监理进行技术质量把关,将政府监督、群众参与、监理单位监管有机结合起来,对工程质量事前、事中、事后做到全程控制。

沁阳市把项目施工单位纳入诚信管理体系,对发现的不符合设计方案要求和违反规程操作等问题,纳入诚信管理档案,问题严重的不予通过项目竣工验收并取消参与其他土地整治项目招投标资格。该市还要求监理单位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施工方案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充当“老好人”的监理单位从重处罚,除中止合同外,还将列入沁阳市监理单位“黑名单”,取消其投标资格。

为确保土地整治项目发挥最大使用效益,沁阳市注重加强土地整治项目的后期管护,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动态巡查,查处项目区违法占地行为。交通等相关部门同时对基础设施加大维护力度,并且明确了乡(镇)办事处和行政村的管护责任,用好、管好、护好土地整治项目区的各项设施,助力粮食安全和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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