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张舒娜实习生郭雪姣
6月25日,是第29个全国土地日,近日记者围绕着“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主题,采访了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刘金山。
记者:刘书记,众所周知,我省是全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多年来粮食产量一直稳定在1200亿斤以上,这自然与全省耕地面积的持续稳定是分不开的。但是,我省也是全国人口最密集、人均耕地最少,更是耕地保护任务最为严峻的省份之一。请问我省如何实现耕地保护和改革发展两不误的?
刘金山:我省土地形势的确不容乐观。但是我们用全国1/16的耕地,生产了全国1/10的粮食,不仅养活了全国8%的人口,每年还向省外输出原粮及制成品约400亿斤。2018年,我省农产品出口达169亿元,出口市场遍及137个国家和地区,越来越多的“河南创造”通过“丝绸之路”,漂洋过海走出国门、走向世界。
这一可喜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准施策。省委书记王国生就耕地保护问题作出“在保护耕地上没有任何退路,来不得半点含糊,必须严防死守”的批示;省长陈润儿强调说:加强耕地保护是一项政治任务,我们的责任非常重大,在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分管副省长也多次要求自然资源部门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有了省委、省政府的支持,我们可以放胆去管、放手去抓。我们以构建较为完善的耕地保护顶层制度构架为依托,多管齐下,进行了“管控性、补救性、约束性、建设性、倒逼性、惩治性”六重保护措施,从源头到终端,实现了全方位保护。
记者:刘书记,节约、集约,一字之差两个词,“联合起来”用在用地方面有着怎样的深意?
刘金山:节约、集约这个词的意思无需赘述。之所以提出要节约集约用地,是要求我们要整合土地资源,通过节约得来的土地,来实现集约化经营,同时又通过集约化用地,达到节约用地的目的。比如说,某一个农业项目,规划面积就那么大,如何实现土地价值最大化?这就让我们在节约与集约上动脑筋。节约,就是建设性用地最小化;集约,就是生产性用地最大化。同时,要做到节约与集约的完美结合,实现一地多用、向上向下要空间,向上很好理解,向下也不难理解,就是能在地底下实施的就在地底下实施。如用埋设涵管取代地面明渠,仅此一项,就能够节约不少土地。
记者:今后一段时间,我们要的重点工作就是大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势必也要与用地挂钩,我省准备好了吗?
刘金山: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每进行一步都需要土地的支撑,这就需要一个灵活、积极的土地政策。但是,无论如何,耕地的红线不能逾越。
为了配合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们将全面推进土地利用综合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利用政策,有序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继而建立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能从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中获得长期、稳定的经济收益,充分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主动性、积极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
记者:今年两会期间,习近平总书记参加我省代表团审议并发表重要讲话,给河南人民上了一堂生动的“三农”课。请问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如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
刘金山:我们将以总书记重要讲话为根本遵循,进一步落实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积极构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新格局,坚持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耕地占补平衡、土地征收征用管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四轮驱动”,坚持土地督察、土地执法监管“双管齐下”,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保护好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坚决扛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打牢耕地基础。
民以食为天,粮以田为本,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的基础,是支撑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根基。我们要严格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