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永强)日前,记者从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自然资源部门获悉,该区从4月以来,全面创建绿色矿山,建立“山长制”治理模式,严厉打击偷采盗采矿产资源行为,完成了废弃、关闭矿山山体治理修复工作,全面提升了矿山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了生态安全。
淇滨区全面建立区、乡(镇)、村三级党政负责人包山监管的“山长”管理体系,对全辖区有可能被盗采的矿山均明确一名区级领导分包。“总山长”由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辖区内主要山体“山长”由四大班子有关负责人担任,各涉矿乡(镇)、村根据其辖区山体或矿区分布分别设立乡级“山长”和村级“山长”。
该区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露天矿山网格化管理制度,每个网格设立“一长三员”,即区级分包领导任网格长,乡镇主要领导任网格员,乡镇分管领导任管理员,村两委任监督员。该区“山长”与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工协作,联动执法。
同时,该区还建立了乡级巡查队伍,利用属地优势对辖区内非法采矿等违法行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并对各级“山长”进行监督。村级责任人采取包山头、包沟谷等网格化形式,对分包山头沟谷进行无盲区、无死角、全覆盖监管,及时上报分包山头沟谷的异常情况。
据了解,自“山长制”建立以来,全区共发现非法开采案件17起并全部制止,立案查处5起,罚款50余万元,对非法采矿行为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