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让百姓受益”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 时间:2019-06-13 00:00 浏览人次

□李爱文

近日,河南省虞城县补充耕地项目区的几个村委会,联合给虞城县自然资源局送来了一面锦旗,上书“想民所想,急民所急”,感谢虞城县自然资源局实施的补充耕地项目不但平整了土地、新打了机井,而且配套了发电设备、手动卷扬机,解决了困扰农民多年的“有井没有电、旱季瞎呼转”的心病,终于让农民实现了“想用就用、想浇就浇、想排就排”的愿望。

据了解,这些项目新增耕地2.04万亩,新打机井216眼,当年就发挥了抗旱灌溉效益。这其中有何诀窍?虞城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主任袁辉一语道破了天机:“新打的机井都配套了移动式柴油发电机。”

据袁辉介绍,长久以来,不仅是虞城县,可能全国其他县区很多涉农项目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个问题,机井打好了,地埋线路铺设了,变压器安装好了,项目验收时通电出水正常,但验收移交后供电部门不供电,没有了电怎么浇得了地?就此问题,虞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杭明同志下定决心:“真正让老百姓从项目中受益,要将‘水泵通上电,农田浇上水’作为项目实施的重要标准,发挥项目的实用价值。”

在杭明的带领下,土地整理中心一班人到项目区下乡调研、征求意见、讨论研究,摸清了通电难存在的根本原因。原来项目竣工后,县供电公司要求项目区的乡(镇)政府以村为单位签订供电合同,对项目区每台变压器专门立户,以专用电的形式投入运营。因牵涉到高压用电的损耗、电费收缴和安全管理责任等,项目区抗旱时可以将损耗分摊到电费,但抗旱不是天天有,每台变压器每月损耗约140元,这个钱谁来掏?高压用电出了事故谁来负责?因此,所涉及的乡村迟迟未能与县供电公司营销部达成协议,致使项目区所打的机井不能正常投入使用,旱季项目区的群众守着机井、看着水泵,干着急就是浇不了地。

为解决这个问题,局领导和整理中心一班人经过多次论证并咨询专家,决定改变作业设计。一是将接入市电的变压器改为操作简单、维护简易的8千瓦柴油发电机。用时加上柴油,发电机就可发电带动水泵浇水。二是针对机器沉重不便移动、农村劳动力少且年龄大的问题,将发电机置于手推车上,群众来往使用方便。三是为每台水泵配上300米~500米的涂塑水带和手动卷扬机,收放水带省力省时。这些看似小小的改动,却解决了困扰群众许久的灌溉取电大难题。而且,一机多用,不但可以抗旱灌溉、排涝救灾,还可作为停电时村庄发电应急使用。

为搞好项目区配套设备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虞城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及时将所有设备和设施移交给当地乡镇政府,指导乡镇政府与项目区内的村集体签订交接协议,落实管理人员,签订管护合同,确保工程设施得到长久保护,群众长期受益。

“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始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虞城局从小事入手,在平凡的工作中践行这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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