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亩均税收、亩均利润、单位能耗等指标说话 河南禹州十四家企业获用地优先保障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 时间:2019-05-23 00:00 浏览人次

本报讯(特约记者 张延伟)日前,河南省禹州市公示了2018年度全市产业集聚区规模以上企业分类综合评价结果,14家获评优先发展的A类企业将在用地、用能、用水等资源配置方面得到优先保障。

为着力构建综合评价、分类施策、动态管理的企业转型发展引导机制,推动企业对标改造、提档升级,促进产业集聚区高质量发展,2017年以来,禹州市结合当地实际,研究制定了产业集聚区企业分类综合评价办法及实施细则,本着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规模以上和占地5亩(含)以上的规模以下制造业企业的亩均税收、亩均利润、研发投入强度、单位能耗总产值、单位污染排放税收、创新发展等指标数据进行全面收集和据实核算,分别评价出优先发展类(A类)、鼓励提升类(B类)、倒逼转型类(C类)3个类别企业,并建立和配套实施正向激励与反向倒逼相结合的差别化政策措施,促进产业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发展。

该市对获评A类的企业优先保障用地、用能、用水、排污总量和融资需求,优先申报省级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技术改造试点示范项目;优先推荐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财政性资金项目;鼓励实施兼并重组和产业链整合提升等。对鼓励改造提升的B类企业,支持实施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改造和技术改造;适度保障用地、用能、用水、排污总量和融资需求;鼓励通过旧厂区旧厂房改造、新建扩建翻建多层标准厂房或扩大生产性用房,提高亩均产出效益;鼓励企业建设完善研发平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合作,推动产品升级换代。对C类的企业,原则上不安排新增工业用地,限制新增用能、用水和排污总量需求,依法依规执行差别电价、阶梯电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债等政策。对连续2年被评为C类且未实施转型改造的企业,依法依规推动其有序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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