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来源:河南日报 作者: 时间:2019-05-14 00:00 浏览人次

2019-05-14  

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指导防汛抗旱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主要防洪河道整治、蓄滞洪区安全建设、水文测报、抗旱应急基础设施等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实施。

省教育厅:落实汛期学校安全度汛方案,加强在校学生的防灾避险意识教育宣传,暴雨洪水发生后组织教职员工和学生安全转移。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防汛无线通信的频率调配,排除干扰,确保防汛抢险通信畅通。

省公安厅: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维护社会秩序;参与河南黄河分滞洪区、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的制定,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依法严厉打击造谣惑众,毁坏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非法采砂,盗窃防汛抗旱物资、通信线路等违法犯罪活动,保证防汛抗旱设施正常运用。

省民政厅:负责遭受洪涝旱灾的社会救助工作。

省财政厅:负责防汛、抗旱及蓄滞洪区、河南省黄河滩区运用补偿经费的筹措、使用和管理工作;会同省水利厅做好特大防汛抗旱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监测、预防地质灾害工作。参与河南黄河分滞洪区、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的制定,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御预案制定和监测工作,加大防灾、避灾知识宣传,及时通知危险区域群众转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指导全省城市防汛工作,指导全省城市制定城市排水防涝规划;掌握城市防汛情况,组织城市排水防涝抢险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城市防汛设施安全运行和城区排涝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负责国家和省级公路(含高速公路)、水运交通、水上浮动设施、工程、装备的防洪安全及交通系统的行业防汛工作;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浮桥运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河南黄河分滞洪区、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的制定,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负责及时组织水毁公路、桥涵修复,保证防汛道路畅通;负责组织防汛抢险、救灾及重点度汛工程的物资运输;负责组织协调发生大洪水时抢险、救灾及撤离人员的运送;按照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意见,为防汛车辆提供方便,免征过路过桥费。

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省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防汛抗旱工作。负责全省大中型防洪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组织建设和管理具有控制性或跨市的主要防洪抗旱工程;负责指导城市防洪工作;负责防洪除涝抗旱工程的行业管理;负责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调配及正规化、规范化建设;负责拟定大型及重点中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蓄滞洪区、重点水闸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负责提供雨情、水情、洪水预报调度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大型水库、主要防洪河道、蓄滞洪区的度汛、水毁修复工程计划的申报和审批;负责省本级防汛抗旱经费、物资的申报和安排;负责淮河、海河流域蓄滞洪区及河南省黄河下游滩区运用补偿工作;指导南水北调配套工程防汛工作;负责协调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单位做好中线干线工程防汛工作。

省农业农村厅:负责掌握农业洪涝旱等灾情信息;负责农田排涝工作;负责洪涝旱灾害发生后农业救灾和生产恢复工作;负责渔港水域安全监管。

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旅游景点以及设施的安全管理,汛期根据天气情况合理配置旅游线路,确保游客安全。

省卫生健康委:参与河南黄河分滞洪区、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的制定,落实转移安置救护措施。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工作。

省应急管理厅:参与水旱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协调、指导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助省领导组织重大水旱灾害处置工作,协调衔接驻豫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综合消防救援力量及多种应急资源参加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灾情统计、发布,组织、指导遭受洪涝及严重旱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督促、指导和协调汛期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参与省黄河防汛抗旱办公室的工作。

河南黄河河务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河南黄(沁)河防汛的日常工作,归口管理河南黄(沁)河防汛工作;负责河南省黄河防洪工程、应急度汛工程、水毁修复工程项目建设与管理;负责制定河南省黄(沁)河防汛预案、工作方案;负责提供黄河雨情、水情、洪水预报方案及安全度汛措施,供领导指挥决策;负责黄河专业防汛队伍管理和调度,负责群众防汛队伍技术指导;负责国家储备防汛物资、设备管理、储备和调度,提出群众和社会防汛物料储备意见;负责工程险情抢护方案制定,进行抢险技术指导;参与河南黄河分滞洪区、黄河滩区群众迁安救护方案的制定,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检查、督促落实;负责北金堤滞洪区、河南省黄河下游滩区运用补偿工作;做好引黄供水工作。做好黄河专用通信网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好黄河堤顶道路硬化与维护,加强黄河防汛工作宣传教育。

团省委:负责动员、组织全省共青团员、青年,在当地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投入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工作。

武警河南省总队:根据汛情旱情需要,担负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任务。

省气象局:负责提供短、中、长期天气预报和气象分析资料;负责提供实时雨情及灾害天气等气象情况。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协调省各电信企业保障所辖通信设施的防洪安全,做好通信设施的检修、管理,保证话路畅通;负责应急通信保障,制定非常情况下的通信保障预案,保证防汛通信需要。

省广播电视局、河南日报报业集团:负责指导全省广播电视媒体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对全省广播电视节目进行监管,做好党报防汛抗旱宣传联动,正确把握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导向。根据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包括省黄河防汛抗旱办公室)提供的汛情、旱情,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工作,及时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讯息。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国家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物资应急保障工作。

省农机局:负责防汛抗旱机械设备调配;负责防汛抗旱用油优惠政策的拟定和油料市场监督。

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统筹河南省现有基础测绘地理信息成果、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成果、“天地图·河南”等地理信息资源,利用现代化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和装备,实现地理信息的快速获取、分析、处理,为防汛抗旱工作提供应急测绘保障任务。

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参与全省防汛抗洪抢险和抗旱减灾应急救援工作。

省电力公司:负责所辖电厂(电站)和输变电工程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本行业的防洪管理;保证防汛、抗旱、抢险、重点防洪调度工程的电力供应;加强电力微波通信的检修管理,保证防汛通信畅通。

省农科院:负责指导旱区科学灌溉和农作物的田间管理工作。

省供销社:负责防汛抗旱物资筹集供应。

郑州铁路局集团公司:负责所辖铁路、桥涵等工程设施的防汛安全;优先运送防汛抢险、救援救灾、防疫人员和物资设备。

中石化河南分公司、中石油河南分公司:负责全省防汛抗旱油料保障供给。

省机场集团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物资装备、卫生防疫人员的航空运送工作;做好人工增雨(雪)的各项服务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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