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 张涛)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出台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试点工作方案,部署开展集体农用地土地级别划分、基准地价制定等试点工作,确定集体农用地经营权价格,分发挥基准地价在土地市场价格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客观地反映各集体经济组织间土地的经济差异和地价水平,以进一步完善城乡地价一体化建设,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提供价格参考。
焦作市明确,基准地价试点范围为全市各县(市、区)行政辖区内现有的集体农用地,具体地类包括定级范围内所有集体所有的耕地、园地、林地。
试点主要任务包括:在集体农用地土地用途分类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土地政策、区位、气候环境、地形地貌、交通条件等因素,划分焦作市全域集体农用地相应的土地级别;以集体农用地土地级别成果为依据,从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内涵设定、样点地价收集整理及估算、基准地价定价水平确定等各个方面制定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形成基准地价成果,准确量化集体农用地使用权地价水平。
同时,探索研究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在指导集体农用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入市交易、有偿使用及退出、税费征收等领域的应用,探索制定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管理办法,推动构建城乡统一的基准地价管理体制。
焦作市强调,成立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为组长的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统筹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推进全市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和日常事务,负责组织成果检查和验收;合理引导,以探索基准地价建立以及提前做好政策和管理储备为关键,全程封闭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