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立新 通讯员 行海燕)4月16日,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2019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提出要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新职能、新定位、新任务,牢固树立大的自然资源观、大的自然空间观、大的生态修复观,大力推进全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构建土壤污染预防与管控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保按时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短板。
在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面,河南厅明确,要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建设交通干线景观走廊、建设郑州大都市生态区、建设山地生态屏障、创建森林城市。同时,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行动,推动重点行业布局调整,大力发展铁路货运、水路货运和多式联运,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地热能供暖。
在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面,河南厅提出,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加快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做好县级以上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排查整治任务、开展千吨或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工作、推动河湖综合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推动卫河共渠污染综合治理与生态修复、推进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推进企业清洁生产、节约保护水资源8项水污染防治工作。
在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面,河南厅要求,加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实施污染地块信息共享、联动监管,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进一步加强对土地收回等环节的监管,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内容。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在灵宝、新密、登封、桐柏等地,将土壤污染治理纳入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验收内容,未开展土壤污染治理的,验收不予通过。加强绿色矿山发展示范区建设,力争年内建成50座绿色矿山。加快推进洛阳、新乡、驻马店市3个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在管理机制、资金保障等方面形成一批制度创新成果,并探索地方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工作。同时,要配合开展推进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稳妥开展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等10项工作。
河南厅要求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责,对本部门承担任务进一步细化、量化,制定符合实际、详尽具体的污染防治方案;严格执法监管,将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纳入执法监管重点;严格考核问责,以环境质量改善程度、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工作进展、各级督查反馈问题为依据,对有关省辖市政府和省直管县进行季度考核,对工作推动进展缓慢的市县责任人,实施约谈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