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转发国土资源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探矿权及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文件的通知》政策解读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强化依法行政,国土资源部印发了《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申请资料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5 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进一步简化了资料,强调了服务,强化了审批监管。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关于矿业权审批的新要求,解决政策衔接问题,我省出台相应的制度规定,以解决当前矿业权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服务矿业权人,适应矿业经济发展新常态,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要求。
本规范性文件主要内容有三个方面:一是明确具体措施,细化操作,提出了落实要求;二是根据国土资源部文件,建立省、市、县三级提醒矿业权人依法申请的制度,防止矿业权过期申请问题发生;三是保持新旧制度平稳衔接,规14、规16文件印发前,我厅按照国土资源部老规定已经正式行文批复的事项,仍按原政策限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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