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第三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印发的《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18号),结合我省实际,在《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形成了《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已按照《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国土调查办发〔2018〕3号)、《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实施方案》(豫土地调查办〔2018〕2号)开展调查的地区,请依本方案,对调查成果予以调整和补充。
河南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