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确认全省国土资源系统
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的公示
近年来,根据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有关工作部署,省厅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确定了三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育对象及示范点。根据《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通知》(豫法政办〔2018〕7 号),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培育办法》和《河南省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验收标准》,经过省厅综合评价验收,现对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进行重新确认公示。公示期为5天(11月16日—11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反映至省国土资源厅政策法规处。
联系人:熊代博 电话:0371-68108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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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点重新确认名单
2018年11月16日
附件
全省国土资源系统
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示范点重新确认名单
兰考县国土资源局
永城市地矿局
汝州市地矿局
郑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安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商丘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鹤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漯河市不动产登记局
鹿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汝阳县国土资源局
灵宝市国土资源局
虞城县国土资源局
孟州市国土资源局
沁阳市国土资源局
正阳县国土资源局
原阳县国土资源局
延津县国土资源局
太康县国土资源局
淮阳县国土资源局
项城市国土资源局
长葛市国土资源局
唐河县国土资源局
光山县国土资源局
潢川县国土资源局
安阳市殷都区国土资源局
焦作市国土资源局解放分局
济源市国土资源局五龙口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