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
全省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但部分地市“前清后乱”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为加快推进问题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落实最新工作要求
自然资源部组建以来,部党组坚持保护、集约和从严的工作理 念 , 把 批 而 未 用 土 地 盘 活 利 用 列 入 重 要 工 作 议 程 , 将2011—2015 年的土地供应情况作为次年年度计划指标分配的重要依据,且每个季度对全国前五年(2013—2017 年度)的土地供应及供后利用情况进行通报;国家土地总督察办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批而未供和闲臵土地清查处理工作,持续推动地方盘活存量土地。省人大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省人大常委会已将闲臵土地管理情况列入今年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拟定 7 月份听取和审议省政府专题工作汇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切实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此类问题整改,把加快处臵批而未用土地作为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首要任务,全力抓好落实,有效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臵和高效利用,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完善措施,彻底整治“前清后乱”问题
为确保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工作取得实效,按照部、省最新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进一步调整完善专项行动暂缓受理措施,以部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数据为准,对未达到以下工作标准的地区暂缓受理除省以上重点工程、重大民生项目及脱贫攻坚项目以外的新增建设用地申请。
(一)供地率未达标暂缓受理措施
1. 截至目前,2011—2015 年平均供地率位于全省后 10 位的,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暂缓受理该县(市、区)建设用地报件(具体名单见附件 1)。
2. 截至 9 月底,2011—2015 年平均供地率未达到 75%, 或2013—2017 年平均供地率未达到 70%的,从 2018 年 10 月 1 日开始暂缓受理该县(市、区)建设用地报件。
3. 截至 12 月底,2011—2015 年平均供地率未达到 80%, 或2013—2017 年未达到 75%的,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暂缓受理该县(市、区)建设用地报件,同时不再受理该县(市、区)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调入申请。
(二)闲置土地未达标暂缓受理措施
1. 以 2018 年 3 月 1 日涉嫌闲臵土地数量为基数,涉嫌闲臵土地面积大于 1000 亩且截至目前处臵率未达到 20%的,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暂缓受理该县(市、区)建设用地报件(具体名单见附件 1)。
2. 截至 9 月底,涉嫌闲臵土地面积大于 600 亩且处臵率未达到 35%的,从 2018 年 10 月 1 日开始暂缓受理该县(市、区)建设用地报件。
3. 截至 12 月底,涉嫌闲臵土地面积大于 300 亩且处臵率未达到 50%的,从 2019 年 1 月 1 日开始暂缓受理该县(市、区)建设用地报件,同时不再受理该县(市、区)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调入申请。
以上各阶段工作任务中,供地率与闲臵土地任一项工作未达标的,省厅均暂缓受理该地区新增建设用地申请。经整改达标的,由所在地提出申请,通过审核后重新受理新增建设用地申请。截至目前,未达到 9 月底工作标准的地市(名单见附件 2—4),已列入重点整改区域,各地要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和闲臵土地处臵力度,避免造成工作被动。
暂缓受理新增建设用地申请期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由市县政府向省政府提出正式申请。
三、分类整改,切实推进土地资产盘活利用
暂缓受理新增建设用地申请的地区,要按照以用为先的原则,积极盘活存量资源,加大批而未征、征而未供、闲臵土地清理处臵力度,加强土地供应管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1. 对于因未及时录入供应信息造成供地率偏低,或因供后巡查信息录入不全导致闲臵土地数量偏大的,组织人员尽快完成补录工作。
2. 对已经完成征收且已实际用地但未及时办理供地手续的,尽快完善供地手续;对土地完成征收后,暂不具备供地条件的,由土地储备机构列入土地储备计划,纳入储备,进行必要的前期开发,尽快形成供地条件,加快土地供应。
3. 对批而未用土地,因种种原因无法实施征收或供应的,积极采取区位调整、臵换等方式予以化解。确实无法整改的,申请撤销批文进行消化。
4. 对确定为闲臵土地的,要严格闲臵土地处臵标准,建立项目台账,分析闲臵原因,制定处臵计划,降低闲臵土地数量。
附件:1.暂缓受理建设用地报件的县(市、区)名单
2.2011—2015 年平均供地率未达到 75%的县(市、区)名单
3. 2013—2017 年平均供地率未达到 70%的县(市、区)名单
4.涉嫌闲臵土地面积大于 600 亩且处臵率未达到 35%的县(市、区)名单
2018 年 6 月 14 日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批而未用土地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061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