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通知(豫国土资办函〔2018〕83号)
来源: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办公室 作者:重点项目办信息员 时间:2018-06-28 00:00 浏览人次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局):

《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7123号文件有关责任分工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81号)印发以来,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积极破解用地保障难题,切实提升用地保障效能,有力地保障了国家和省重点项目用地。截至5月底,2018年全省411个省重点项目已用地保障265个,用地保障率为64.48%。但从调研和项目业主单位反映情况看,仍存在部分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对政策理解把握不到位、组织协调沟通力度不够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用地保障进度。为进一步加强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业务学习。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省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的重要意义,认真开展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政策规定专题学习,准确掌握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相关政策,切实加强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的组织协调,确保重点项目用地应保尽保及时保。

二、增强服务意识。对项目业主单位提出的不能解决的用地服务保障问题,要说明理由、讲清政策依据,并及时答复;对咨询人员或单位提出的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方面的问题,不能解决的,要说明不能解决的依据,并向咨询人员出示;没有明确依据,但接待人员或主办人员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组织研究后予以答复或者向上级部门请示后予以答复。

三、畅通协调机制。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厅属有关单位和厅机关有关处(室、局)要及时了解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对于用地服务保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非因国家和省定政策、准备相关资料确需时间等原因),已按照豫国土资办发〔20181号文件规定的责任分工进行协调,但在2个工作日内没有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省厅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同时上报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

四、严格督查问责。省厅将适时对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对于因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组织协调沟通不到位、没有及时予以答复的、经协调没有解决也没有及时向厅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协调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的,将严格追究有关责任

 

联系人:高城 

  话:0371-6810890317603861260

  箱:hngtzdb163.com

 

  

2018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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