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省重点建设项目
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厅属有关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
2018年,全省共有省重点项目1090个,其中计划竣工项目162个、续建项目524个、计划新开工项目387个、前期项目17个(详见附件1),为认真做好全年省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实现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好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是发挥重点项目在稳增长、调结构、扩需求、促转型、补短板、惠民生中重要作用的关键环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始终将服务保障重点项目用地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组织分析用地保障态势,适时召开会议协调督促推进,切实做好用地服务相关工作。要把贯彻执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豫政办〔2017〕123号)作为今年用地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抓手,用足用活政策,完善保障服务措施,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机制,形成人员稳定、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用地协调服务队伍,实现批、征、供、用、管等环节的全链条用地保障模式。
二、主动超前服务。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主动与本地区重点项目单位沟通,了解基本情况,征询用地需求,介绍土地政策、用地审批流程及所需材料,告知需要其完成或提供的相关资料,帮助其熟悉用地办理程序,掌握办理要件,统筹手续办理节点,提升工作时效。要提前介入前期选址,商定最优选址方案,尽量使用存量建设用地,确需新增建设用地的,要避让生态保护、基本农田红线、矿业权密集区及地质灾害多发区,确保项目顺利审批。
三、建立工作台账。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统筹用地服务保障工作,按照本地区各类重点项目用地时间倒排保障时间节点,建立用地保障工作台账,明确批、征、供各环节完成时间要求和责任人员,确保计划新开工项目用地保障率一季度超过30%、二季度超过70%、三季度超过90%、全年各类重点项目用地需求应保尽保。
四、分工负责推进。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和厅属有关单位要按照《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豫政办〔2017〕123号文件有关责任分工的通知》(豫国土资办发〔2018〕1号)明确的责任分工,采取有效措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完成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相关工作。需要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解决或下级国土资源部门协调落实的,要及时反映或提出要求,由相应国土资源部门按照豫国土资办发〔2018〕1号明确的责任分工解决或落实,形成省、市、县三级国土资源部门上下畅通的整体合力。严禁不作为或乱作为,严禁推诿扯皮。对省政府领导分包的重大项目和重大关键项目继续由厅领导分包协调推进。
五、提升保障效能。豫政办〔2017〕123号文明确:省辖市、县(区)受理用地申请后,要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组件审查,报送上一级政府;省辖市政府转报的用地报件要在15个工作日内报省政府,其中国土资源部门的审查时限要控制在10个工作日内;省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时限控制在7个工作日内。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重点项目办理程序和时限,严格按时办结。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认真组织报批材料,对用地报件质量负责;省、市国土资源部门要提高审查质量,对需补正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避免出现多次补正问题。
六、完善督办考核。省厅对计划新开工项目用地服务保障进展情况实时监测,并实行月通报制度。对未完成季度用地服务保障率、未按规定时限办结、用地报件缺少必备要件上报、同一用地报件出现两次以上补正等情况,将采取提醒、通报、督办等方式,督促各相关单位提高报件组卷质量和审批效率。各地报件质量、审批效率、督办情况等,将作为年度考核工作的重要依据。
请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国土资源局将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人员信息(详见附件2)于2月12日前报厅重点项目办邮箱(hngtzdb@163.com)。
联系人:李玉洁 0371-68108686
附件:1.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河南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的通知(豫发改建设〔2018〕45号)
2.重点项目用地服务保障人员信息表
2018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