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动“四个河南”建设,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我们研究起草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代拟稿)。拟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施行。《若干意见》共分六个部分、二十一条。涉及规划布局、市场配置、资源保障、环境保护、创新监管和简政放权等方面,涵盖了矿产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
文件出台后,主办处室要会同厅办公室,及时组织政策制定参与者、专家学者,通过撰写文章、接受采访、答记者问、网络访谈等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要充分利用《河南日报》《大河网》《资源导刊》《河南土地》及其他宣传平台,及时全面准确对文件进行解读,传递权威信息。要主动在厅门户网站公开文件原文及解读方案,由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解读。